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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6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本以为买家是正常转账付款,没想到货被提走了,账号也被冻结了——
小店遇到大麻烦
检察机关查清事实帮善意第三人摆脱困境
蒋杰 杨莹 孟中鸯

  本报讯(记者蒋杰 通讯员杨莹 孟中鸯)“账户全面解冻后,我心中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郑先生专程来到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将这个好消息告诉承办检察官。

  2024年12月的一天,王某到郑先生的烟酒行挑选了2万余元的香烟后,以未带够钱为由要到了郑先生的银行卡账号。之后,王某的上线诱骗远在河南的被害人刘某以网贷交解冻金为由将钱款转至该账号。郑先生收到货款后,将对应金额的香烟交付给王某。刘某发现被骗后报案,其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随即冻结了郑先生的银行卡。发现名下所有的移动支付工具均无法正常使用后,郑先生焦急万分:“再这样下去,小店就要关门了!”几天后,王某再次以上述方式在宁海某金店实行虚假代付诈骗。金店老板察觉其形迹异常,迅速报警将王某抓获。

  今年3月初,宁海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王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时,发现了这一线索。秉持着“本地外地平等、大小企业同护”理念,承办检察官立即联系郑先生了解详细情况,从银行卡开户行调取异地公安机关冻结文书、烟酒行近半年的账户流水,并向郑先生调取进货单据等证据材料。

  “结合郑先生的陈述和案件其他材料,我们最终认定郑先生在该案中属于善意第三人。在刑事案件未办结前,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冻结郑先生的银行账户中与涉案金额相当的款项数额,但不宜全额冻结,也不宜全面限制郑先生使用移动支付工具。”承办检察官解释道。

  基于上述调查结果,今年3月初,承办检察官带着案件相关材料与有关职能部门对接工作,建议其向银行制发解除账户限制的工作函。银行快速完成了尽职调查,并落实了相关措施。此外,针对异地公安机关直接将涉案的2万余元划扣至被害人刘某账户的问题,承办检察官积极与异地检察机关对接,并移送王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相关材料,最终帮助郑先生追回了1万元被划扣资金。

  如今,郑先生的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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