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隽 通讯员虞伟龙 章赟)初夏时节,浙江省浦江县的通济桥水库碧波荡漾,远处山峦连绵起伏、水草丰茂,在蓝天白云映衬下,勾勒出一幅壮丽的自然画卷。“马上就到汛期,湖边的垃圾处理得太及时了。”近日,浦江县人大代表李训道与浦江县检察院检察官一起“回头看”时感慨道。
通济桥水库,位于浦江县西侧,浦阳江上游,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全县城乡居民的“大水缸”。今年3月,由于通济桥水库水位下降形成大片草地,与新疆阿勒泰风光相似,故吸引了大批游客观光打卡。但部分游客在水源保护区内露营、烧烤、垂钓、驾驶机动车辆、非法捕捞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
“今年4月,我们接到河湖长办公室提供的线索后,对通济桥水库周边进行现场勘查,发现确实遗留有大量生活垃圾,对辖区居民饮水安全造成一定危害。”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宁铭告诉记者。
于是,在取证固证后,该院借助“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与相关部门会商研讨整改方案,并于4月11日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加强清理整治、水域巡查和普法宣传的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生态环境监管保护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三百人齐上阵 坚决守护饮用水安全”库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累计清理库区及周边垃圾8吨,并在主要直通库区的道路设置车辆阻拦装置3处,推动通济桥水库生态修复。
但是,仅依靠行政机关力量有限。为此,该院利用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转化机制,最终推动水利湖泊、生态环境、属地乡镇等行政单位形成通济桥水库水域监管合力,推动堵漏建制、标本兼治。与此同时,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整改效果进行现场评估,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近年来,浦江县检察院联合河湖长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就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重大情况通报等达成共识,加强协同联动、督促落实。据统计,去年以来共办理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8起,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8份,有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同向发力共护浦江“大水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