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菁 黄静玲)“我放宽心,好好养病。”近日,70多岁的毛某对上门回访的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2024年3月,毛某与邻居黄某曾因口角纠纷发生肢体冲突。其间,毛某在黄某家门口的坡地上不慎摔倒,头部着地受伤。经鉴定,毛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经侦查机关调查,没有充分证据证实毛某的损伤结果是由黄某行为所致,故对该案不予立案。
今年2月,毛某在渝水区检察院开展的一次普法活动中,了解到相关救济途径后,向该院申请对上述案子进行立案监督。承办检察官通过查阅卷宗、走访街坊四邻了解情况,对毛某受伤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为侦查机关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决定正确。
为了解开老人心结,4月,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当事人亲属等参加,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规定等方面对毛某释法说理,并从“远亲不如近邻”的角度说“情”。
检察官了解到,毛某平时一个人生活,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平时需要就医吃药,经济压力比较大。为帮助缓解毛某生活困境,该院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努力推动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检察官介绍此案的办理是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反映诉求在家门口、矛盾化解在家门口、救助帮扶在家门口”的生动实践。
据悉,近期,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落实该市政法干警“进网格、访万家、护平安”专项行动最新工作要求,每周五安排检察官到辖区5个社区开展“每周有约”社区值班,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排查风险、现场调解,走访群众120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讲、安全排查、纠纷调解等活动,排查化解矛盾风险点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