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四川省丹巴县检察院干警赴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开展调研交流学习活动。
四川省丹巴县检察院与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自2024年开展结对共建以来,两地检察院以党建为引领,通过共建“和美先枫”党建品牌将检察为民融入社会治理,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开启了跨越2000余公里的“双向奔赴”。
丹巴县地处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连接地带,境内高山对峙、河流纵横、峡谷深邃。如何进一步缩短检察机关与高山群众的距离,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身处“枫桥经验”发源地,在矛盾就地化解、问题源头治理等方面有许多先进经验。据此,两地检察院提出共建“和美先枫”党建品牌,以“红枫映雪梅”作为品牌标志,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
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是“枫桥经验”的重要内涵。基于此,丹巴县检察院成立“检护嘉园”联络站,依托“云端案件会商室”“墨尔多卫士”检察流动服务队等作为服务窗口,通过带案下访、上门听证、定期回访等方式下沉检力,把检察院搬到群众“家门口”,畅通群众法律诉求渠道。针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小、杂、繁”的特点,该院在县域内五个片区设立流动检察室,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检察官化解了我们两家的矛盾,还帮助我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让我有了重新开启人生的勇气。”2024年12月,“检护嘉园”联络站检察官收到一封来自刑事案件被害人李某的感谢信。李某家与陈某家是十余年的邻居,因道路改建,两家发生地界纠纷。在一次冲突中,陈某用农具将李某打伤,致其轻伤一级。案件发生后,丹巴县检察院与诸暨市检察院就该案进行云端会商,通过聚焦李陈两家地界纠纷和医疗费用赔偿等问题开展释法说理,促成两家就争议地界划清界限签订协议并达成和解。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陈某虽对李某进行了赔偿,但李某家庭贫困,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让其不堪重负。2024年11月,丹巴县检察院依法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
诸暨市检察院是浙江省检察机关首批数字检察示范院,在结对共建过程中,带来的数字技术经验也为丹巴县检察院提供了高质效法律监督的实际方案。在诸暨市检察院的帮助和指导下,丹巴县检察院对自建的医保诈骗法律监督模型进行完善升级,修改和新增监督点位,放大监督效能。2024年11月,该模型在甘孜藏族自治州检察机关陆续全面推广使用,共筛查相关案件线索36条,已成功办理案件2件。
借助该模型,丹巴县检察院发现,外伤类医保申领过程中存在审查不到位等问题。该院向县医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医保部门补充建立健全相关内容实质审查工作机制。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积极落实,进一步加大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力度。
今年3月,丹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拥忠拉姆带队赴诸暨市检察院调研交流学习。“两院就机制共建、能力共提、品牌共创等作了更深入的讨论交流,我们将继续推动结对共建走深走实,致力打造东西部基层检察院合作共建典范。”拥忠拉姆对两院的协作未来充满期待。
以“三链融合”机制夯实协作基础
四川省丹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拥忠拉姆
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与四川省丹巴县检察院正式结对共建以来,两地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对口援助工作部署要求,打造东西部基层检察院协作示范样板。我们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打造“和美先枫”共建品牌,将“枫桥经验”在诸暨、丹巴两地进行创新性实践;坚持以业务为统筹,深化“合和”文化精神内涵,秉持“四和四美”原则,以和衷共济促发展、和谐司法护民生、和合创新强监督、和美共建育队伍四个维度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以发展为目标,建立完善地域资源丰富检察文化链、实训体系深化业务协同链、特色化赋能打造阵地提升链的“三链融合”机制,为协作夯实基础,推动“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双向赋能,努力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度、群众满意度和案件质效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