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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6月1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检察官化身“质检员”
陕西泾阳:推行分类评价机制抓实“三个管理”
郝雪 段雨晨 申盼

  本报讯(记者郝雪 通讯员段雨晨 申盼)“这份刘某涉嫌盗窃一案的法律文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无重大瑕疵,总体符合办案标准,建议贴‘蓝标’。”近日,在陕西省泾阳县检察院会议室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案件质量“大考”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十余名检察官围坐在桌前,化身“质检员”,给随机抽取的参评案件深度“体检”。

  “李某涉嫌诈骗一案的文书量刑建议部分对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的分析层层递进,说理清晰充分,法律适用精准,可以作为优质案件,建议贴‘红标’!”此时,有人评查到了一份优质的法律文书,大家看后纷纷称赞。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部署要求,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今年5月,泾阳县检察院印发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起“红蓝黑标签”分类评价机制。

  “‘红标’是标杆,必须发挥标杆引领作用;‘蓝标’是合格线,需要针对性指导,明确提升方向;‘黑标’则表明是问题案件,存在瑕疵,甚至不合格,要视情况对责任人提醒谈话、通报批评。”泾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张雅茹介绍。

  在评查过程中,该院采用“评查案件随机抽,评查人员随机定”的“双随机”机制,同时融入“线上智能筛查+线下交叉评查”模式,逐一核查案件程序规范性、证据审查采信度、法律适用准确性、法律文书质量和办案效果等核心要素。

  案件质量评查结束后,一份份翔实的评查报告和具体的问题清单会被精准反馈给办案检察官。此外,该院还建立了“评查—反馈—改进—回头看”的闭环管理机制,对所有在评查中发现的可改进环节,均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人和优化时限。“闭环管理机制推动了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我院检察官的规范办案意识和责任担当显著增强,办案质效得到有效提升。”张雅茹表示。

  记者了解到,“红蓝黑标签”分类评价机制运行成效初显。截至目前,泾阳县检察院已通过该机制对30件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共优化23处法律文书制作及格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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