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猛洞河发源于湖南省桑植县与龙山县交界处。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猛洞河源头多个煤矿无序开采、监管缺失,导致周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自2013年开始,桑植县、龙山县两地政府关闭猛洞河周边煤矿并开展生态修复,但猛洞河流域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污染水体、废弃渣堆裸露垮塌、违法倾倒废弃土石料侵占河道、源头路基塌陷、百年古树保护不到位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2023年2月,龙山县检察院根据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相关要求,向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通报龙山县矿区废水直排猛洞河的情况。鉴于事发点位于龙山与桑植两县交界处,符合跨行政区划案件管辖条件,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龙山县检察院、桑植县检察院赴现场调查。经初步调查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及属地政府可能存在未依法全面履职的情形,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经报请湖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与桑植县检察院、龙山县检察院组建专案组。
办案中,针对猛洞河流经区域广、涉案违法行为不一、监管部门职责重合交叉等情况,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等方式,推动开展全流域系统、综合整治,共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制发检察建议4份,开展磋商10次,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1次,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3个法定办案领域。
其间,因猛洞河上下游同时存在污染,检察机关针对已建成的矿涌水处理站长期无人值守、污水处理设备未正常运转的问题,对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及乡政府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违法主体罚款10万元,并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经整治,违法主体疏浚河道2141米、清理河道10982平方米。针对在建矿涌水处理站建设进度迟缓等问题,检察机关督促职能部门拨付工程款660余万元,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加快进度,促成废水处理站建成并投入运行。通过系统整治,猛洞河流域源头水质长期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整理:本报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关慧君 郭小林)
【评析】 自2021年7月湖南省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以来,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探索跨区划高质效联动履职,先后与张家界市检察院、怀化市检察院、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等签订《关于建立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的意见》,不断强化与属地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在线索发现、办案模式、跨区划联动履职等方面进行有益尝试。该案是检察监督推动跨区划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典范,具有以下几方面经验可供借鉴:
一是聚焦“跨”的突破。针对流域治理“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问题,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通过跨行政区划管辖,联合属地检察院,突破属地管辖局限,排除干扰,有效破解“管不到”“管不全”难题。比如,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局等10余个单位跨区划高效协同,打破固有框架和区域监管壁垒,推动相关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凝聚执法共识、统一执法标准,在猛洞河源头开展协同治理,实现跨界河流从“分段治”走向“全域治”。
二是突出“改”的创新。针对跨行政区划改革中存在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制度优势,以“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机制为基础,以跨区划检察院、属地检察院联合办案为路径,促进形成水岸同治的大格局,彰显系统观念和综合治理思维,实现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叠加的互补优势。
三是实现“效”的达成。在该案办理中,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注重坚持系统思维,对区域性多发性水环境公益受损问题统筹治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监督,推动桑植、龙山两地政府投入4380万元对猛洞河流域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整治,确保流域源头水质长期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并推动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两地三级河长办就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及有效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等达成一致意见。
(点评人: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