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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规则解读
· 强化多源数据管理 夯实数字检察底座
· 检察侦查的数字化路径探索与规划
· 以“三个赋能”实现“三个管理”迭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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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6月1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检察侦查的数字化路径探索与规划
吴岩

  检察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权,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今年1月,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办理。近年来,伴随着数字检察战略的全面推进,检察侦查模式也向数字侦查模式转型,如何运用数字化手段做好检察侦查工作是每一位检察侦查人员面临的新课题。

  一、对检察侦查数字化的理解

  随着时代发展,检察侦查模式经历了传统侦查、信息化侦查到数字侦查的转变。传统侦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基于现场的勘查鉴定,运用演绎推理思维展开,主要依赖审讯获取口供;信息化侦查模式中,侦查载体由传统的物质载体向信息载体转移,出现了新型的电子证据,逐步实现网上办案;数字侦查模式的特点主要是侦查载体转变为海量数据,检察侦查人员运用关联性侦查思维并通过大模型推演实现预防犯罪、深挖线索和侦破案件。数字侦查的形态虽然发生了根本变化,但其发展基于传统侦查和信息化侦查模式,两者具有的特征依然贯穿数字侦查始终,传统侦查、信息化侦查手段依然得以适用。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数字侦查是检察侦查部门利用互联网、计算机技术,依靠数据、算力与算法智能化的支撑和引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发现线索、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模式。数字侦查通过数据赋能、算法赋能、科技赋能,突破了此前线索来源单一化、取证手段传统化、审讯模式简单化等不足。

  二、检察侦查数字化的实践基础

  数字检察战略的深入发展,推动检察机关类案监督质效倍增,也为开展数字侦查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

  一是“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中形成的海量数据,为数字侦查奠定数据基础。检察机关对这些案件形成的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和研判,即可发现异常并形成线索。比如,河南省新乡市检察机关制定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归集电子数据的规定(试行)》,对检察官办案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数据,尤其是手机取证数据进行统一归仓、统一管理,形成检察机关特有的犯罪数据库,如通讯录数据库、身份信息数据库、微信号码数据库等,有效服务于数字侦查工作开展。

  二是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为具体案件办理提供人力保障。检察办案“上下一体、横向一体”,尤其是在审查研判“案中案”中,更需要民事、刑事等检察业务部门协同发力。检察侦查根植于检察业务一体化融合履职,也同时提升了法律监督的刚性和质效。比如,辽宁省检察机关在实践中探索出一套“复查支持侦查、查人推动纠案、监督维护公正”的工作机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检察侦查工作溯源、纠偏、震慑、规范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最高检构建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以及举办的模型推广应用活动,把各地检察机关运用成熟、效果好的模型经评估后纳入法律监督模型“大盘子”,供各地检察机关选用。截至2024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中,涉检察侦查业务领域模型共有21个,涉及交通肇事、轻伤害、危险驾驶、卖淫类犯罪、虚假立功、减刑假释等10余类重点案件的职务犯罪侦查,形成对司法办案全链条监督的立体化格局。

  三、数字化赋能检察侦查的实践路径

  数字检察的深度发展为检察侦查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加之当下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发展,为解决传统侦查模式的困境、推动检察侦查的数字化发展提供了实践路径。

  一是拓展应用数字模型,突破线索发现瓶颈。检察侦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案件线索较为隐蔽,“原案”与“本案”时常相交织,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案件查证难度大。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思维,通过大数据筛查、对比、碰撞,让那些看似孤立、偶然、平常的信息点之间有了交集、串联,问题线索就能清晰显露出来。检察人员可以总结提炼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特征、趋势和发案规律,围绕“关键词”构建监督模型,发现线索并提升查办窝串案的能力。比如,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法官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中发现,执行法官存在违法确认虚假租赁关系致使房产带租拍卖的渎职情况。该地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构建民事执行领域带租司法网拍监督模型,对司法拍卖网、裁判文书网等多维度公开数据进行碰撞、筛选,挖掘司法网络拍卖中的异常信息,针对性开展专项监督,立案查处相关领域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多人。

  二是总结“七要素”技战法,构建多渠道信息化取证方式。侦查取证是案件办理的核心,通过数字化赋能方能事半功倍,进而突破传统侦查模式下人力主导的侦查局限。数字侦查时代,检察机关应将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与侦查工作全面结合,通过数字化手段,围绕“人、机、车、物、卡、址、事”七项要素收集数据、分析调查,在相关信息平台开展查证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工作。比如,新乡市检察机关构建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全息感知大数据平台,应用其中的监管场所异常行为分析系统,可以对监管对象进行行为分析,及时了解和发现异常情况和违法线索。同时,检察机关可以围绕上述七项要素,结合信息化侦查手段,提炼总结相关数字侦查技战法。

  三是依托结构化审讯,实现一体化审测全面突破。一体化审测是将心理测试与侦查讯问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结构化审讯,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侦查讯问突破率。比如新乡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协同作战,综合电子取证设备获取的通信记录、资金流向等数据,结合心理测试等相关内容构建嫌疑人行为画像,增强讯问的针对性,极大提升检察侦查办案质效。

  (作者为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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