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的3月,我有幸随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团赴越南,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题交流。这是中国系统对外宣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经验的一次重要尝试,助力越南顺利推进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这次不同寻常的出访、这份新时代中国检察人的光荣使命,让我内心无比自豪,还圆了自己多年的梦想——手捧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走出国门,也借国际视野深入审视我们为之倾注无数心血的制度。出访之前,踌躇满志;出访之中,马不停蹄;出访归来,收获满满。
公益诉讼需要世界元素
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从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率团来华访问交流,到中国检察官受邀赴越宣讲,短短一个多月,一来一往间,我们感受到越南对借鉴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热切渴求。在越南最高检的礼堂里,视频会议连线着全越各地检察机关,大屏幕上中越双语标注的“检察公益诉讼”字样折射出釉质光泽。在越南检察同仁期盼的目光中,我们自信地介绍制度规则、自豪地展示案例成效,眼神里流露的“制度自信”坚定而深邃。10年探索,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生根发芽、开枝散叶、蓬勃生长,以开放的姿态向世界分享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当然,此次越南之行,也让我们认识到,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需要不断完善,要与不同法治文明碰撞,融入更多世界元素,要在跨越山海的法治接力中,携手并进、相得益彰,这才是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未来之路。
公益诉讼需要改革精神
飞机降落河内内排国际机场,越南最高检国合局副局长裴越洋热情迎接我们,沿途迫不及待地介绍越南正在推进的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在接受阮辉进检察长会见时,我们听到他对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高度评价,也听到他对越南探索建立该项制度的宏大构思。在与河内市、胡志明市的检察官交流时,他们“连珠炮”式的发问,从宏观的理论探讨、制度设计,到微观的调查取证、起诉标准等,让我们感受到此行并非简单的制度介绍,而更像一场专业答辩。此前准备的介绍性材料大多未用上,现场答疑解惑成了座谈会的主要内容。这种交流在紧张、拘束中开始,在欢快、热烈中结束,令我们意犹未尽。
在交流中,我发现,无论是在越南最高检,还是在河内市、胡志明市检察院,不同的是检察院的层级,不同的是两个城市的风光,而相同的却是那种似火的改革精神。它是号角、是旗帜、是追求,就像越南正在进行的各项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每个人都眼中有光、心中有火,渴望变革、渴望发展、渴望交流,渴望打开每一扇窗口,发出自己的声音。这让我意识到,我们不仅应向外传递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更应保持火一般的改革精神,为中国公益诉讼制度、检察制度以及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我们需要不忘初心、坚定信心、永葆赤诚之心!
公益诉讼需要思想碰撞
在交流走访中,我们看到越南通过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探索,走出了一条有其本国特色的发展之路。如今的越南,早已摆脱积贫积弱,正以改革发展的实践赋予社会主义制度新的内涵。在践行社会主义制度上,越南有着独立发展的韧劲,愿意学习、借鉴。推行公益诉讼制度中,我国有我国的特点,越南有越南的特点,有的经验可复制,有的则不然。历史经验表明,制度的跨国传播,并非简单的复制粘贴,而是外来制度和本土文化经碰撞结合后形成新的发展,从而赋予制度更强的张力和更精准的维度。因此,在充分的交流碰撞中,结合本土特色形成符合越南国情的公益诉讼制度就尤为重要,而这种交流碰撞也能反哺我国公益诉讼制度,使之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5天的出访,从北到南,从越南最高检到地方检察院,我感受到了不一样的风土人情与检察文化。中越两国文化相通、情谊深厚。希望此次出访,不仅能播撒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种子、传递中国检察公益诉讼的声音、展示中国检察公益诉讼的成效,更能筑起中越两国新的“友谊关”,为深化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检察智慧和力量。
(作者为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