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先后18次非法收受财物1046.49万元,张某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0万元。近日,笔者来到办案机关听办案人员讲述了该受贿案的来龙去脉。
贪欲始于低价购房
2007年8月,时年41岁的张某担任海南省三亚市妇联主席。女商人刘某筹备成立三亚某哈密瓜合作社,向三亚市妇联申请扶持资金。在张某的帮助下,三亚市妇联向刘某发放扶持资金44万元。
2008年5月,三亚市妇联制定创建“巾帼经济示范户”实施方案,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张某任组长。随后,三亚市妇联决定向在妇女创业合作社任理事长的刘某发放扶持资金18万元,用于其经营三亚某哈密瓜合作社。
过了些时日,三亚某房地产公司与刘某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项目建成后,房地产公司分给刘某850万元和3套房产。刘某马上想到,这是回报张某的好机会。
在刘某的运作下,2013年10月,张某以婆婆的名义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支付3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产。案发后经鉴定,该房产在2013年10月时的市场价为99.41万元,张某通过购买该房产非法收受69.41万元。这次低价购房是张某的首次受贿,她的贪欲就此被勾起。
2012年起,张某担任三亚市吉阳镇委书记,后兼任吉阳区筹备组组长。2012年3月初,吉阳镇一批道路环卫项目对外招标。三亚某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环卫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找到张某,表示想承揽这些项目。为确保陈某的公司中标,张某向招标负责人提出要求:这些项目都给陈某做。最终,环卫公司顺利中标。
2013年2月,张某再次出手帮助陈某。三亚市政服务中心制定招标方案,把辖区内一批道路的环卫工程整合成一个项目招标。张某对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大规模清扫和垃圾清运方面,陈某的环卫公司是首选。之后,环卫公司中标了该项目。
为回报张某,陈某先后送给她现金20万元、每块500克的金条7块(价值共计119.84万元),还有烟酒、燕窝和茶叶等礼品。
2012年5月,挂靠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商陈某平与吉阳镇政府签订合同,承揽三亚市某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为感谢张某在分配工程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的帮助,陈某平先后3次送给张某现金共计60万元。
频频受贿惯性难改
数年间利用职权频频收钱收物,令张某形成了受贿惯性。
2013年3月,海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傅某听说吉阳镇某村有个集体土地整合项目,几经周折找到时任吉阳镇委书记的张某,表示自己“很懂得做人”。张某心领神会,同意帮助傅某。拿到项目后,傅某打听到张某喜好收藏黄金,便将一块价值25.57万元的金条送给了张某。
2014年3月的一天,包工头仲某找到张某的丈夫吉某,请他让张某帮忙承揽吉阳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在张某的运作下,仲某如愿中标。为表示感谢,2015年3月的一天,仲某送给吉某现金30万元。
张某在吉阳镇委书记任上还为董某等6人在承揽工程、农贸市场建设、保安劳务派遣输送、三亚动车站停车场建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共收受好处费112.68万元。
2014年12月,张某担任三亚市吉阳区委书记。2015年上半年,包工头陈某春找到张某,请求加快三亚某小区项目的土地拆迁、清理等工作。张某督促有关部门推动相关工作,确保该地块尽快交付陈某春施工。为感谢张某的帮助,陈某春送给吉某现金100万元。
2015年下半年,吉某应包工头郑某的请托,通过张某帮助郑某承揽了吉阳区的两个工程项目。2016年上半年,郑某送给吉某现金30万元表示感谢。
2016年9月,吉某将卢某想做吉阳区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事告诉了张某。没过多久,张某帮助卢某承揽到该工程。2017年初,卢某送给张某5万元。
敛财到头走向末路
2016年11月,张某调任白沙黎族自治县(下称白沙县)县委书记。郑某闻风而动,将业务拓展到白沙县。
2017年至2018年,郑某向吉某提出想承揽白沙县的多个工程项目,吉某向张某转达了郑某的请托,张某安排郑某挂靠的公司承揽到工程项目。随着工程陆续完工、工程款进账,郑某首先想到的就是感谢张某,并在2018年3月送了现金100万元。
2017年至2018年,张某接受深圳市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负责人罗某请托,帮其承揽到白沙县某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罗某于2018年春节前一天送给张某现金4万元。
2016年底,吉某应包工头王某的请托,通过张某帮助王某承揽到白沙县的一些工程项目。2018年至2020年,为了感谢张某的帮助,王某先后4次共送给吉某现金200万元。在收到最后一笔80万元后,吉某听闻张某可能会被组织调查,遂将这80万元退还给了王某。
为强化与张某的关系,在白沙县继续承揽项目,2018年底的一天,郑某和吉某约定再送给张某170万元。因当时张某已被调回三亚,担心被查处,夫妻俩决定让郑某先保管这170万元,“等以后安全了再说”。
然而,张某没有等到“安全”的那一天。就在张某屡屡受贿、“广进财源”之际,她的行为已进入海南省监察委的视线。2023年11月23日,海南省监察委指定五指山市监察委对张某采取留置措施。
张某到案后,除了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了其他尚未被掌握的同种受贿犯罪事实。张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五指山市监察委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7月,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张某涉嫌受贿罪向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