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吉(右二)和同事在大数据中心分析研讨工作。
作为隐于幕后的技术官,检察信息技术人员是特别的存在,他们是检察系统中最懂信息技术的,又是信息技术人员中最懂检察工作的。浙江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曾吉,便是其中的一员。
专业技术精湛、业务能力优秀、工作实效突出,是大家对曾吉的普遍印象。“技术的力量唯有融入全局、深入业务,才能真正为检察工作赋能。”秉持这一信念,他从一名程序员一步步成长为浙江检察信息化领军型人才,并持续为之努力。他牵头建设的多项应用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广受用户好评的精品应用,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入选第一批全国检察技术信息人才库,获评第一批全国检察技术专家。
让协同成为常态
一次远程提审、一次文书数字化送达、一份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在线签署……如今的检察工作中,检察技术的支撑无处不在,这离不开检察信息技术人员的付出。
为解决执法司法协同配合不足、监督制约不够等难题,2017年,浙江省启动了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其中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作为一号示范项目,由浙江省检察院负责,曾吉受命担任项目负责人。
项目启动初期,关于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定位的讨论十分激烈。有观点主张,在公检法司各建设一套统一的办案系统,通过内嵌刑事诉讼各阶段标准来确保公平正义。曾吉带领的专班团队经过深入调研和分析,提出了系统应当定位“通道”的建议,即通过跨部门数据流转打破数据壁垒,构建一体化的网上协同办案体系,以达到加强协同与制约的核心目标。
该建议被采纳后,曾吉带领团队撰写了6万余字的技术方案,用5个月时间完成了1.0版本的研发,并经过半年试点,于2018年4月在全省政法机关推广应用。政法干警从此告别了繁琐的卷宗实物搬运、核对和交接工作,案件受理信息实现自动填录。
历经迭代升级,该系统现已成为全省政法办案的核心基础设施,截至目前已上线843个业务流程,实现全案件、全诉讼流程、全办案单位覆盖,开展线上协同办案54万余件,99%以上的刑事案件实现全数字化单轨线上移送。
让数据发挥价值
海量的检察业务数据能否转化为办案线索、释放价值,始终是曾吉团队考虑的重点。
一次,曾吉团队在一份简报中注意到某基层检察院跟踪监督“刑拘下行”案件(指公安机关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未移送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或未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的做法,便以此为切入点,开发“‘刑拘下行’案件检索”数据应用。他带领团队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掌握的看守所刑事拘留人员数据为基础,比对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信息,快速筛选出疑似未进入过检察环节的“刑拘下行”案件。后经相关检察院核实,部分案件确属长期未结“挂案”,随即发起监督撤案。
这次实践让曾吉心中有了数据应用平台的雏形:这个平台要具备数据资源管理功能,方便检察官查找数据;要有数据申请管理功能,确保检察官能够使用数据;还需配备低学习成本的数据运算分析工具,让检察官能够用好数据。
2021年,浙江启动数字化改革,浙江省检察院出台加快检察数字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推动办案模式从“数量驱动、个案为主、案卷审查”向“质效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转变。曾吉设想并牵头建设的数据应用平台顺势迭代为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为检察官开展数字办案提供从数据申请、模型构建、线索核查到监督成案的全程支持。
曾吉的数据思维能力也令绍兴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陆海记忆深刻。该院在开展非法储存危化品专项监督时,曾吉给予了指导帮助,他提出票据这个关键要素。由此,该院紧扣销售票据异常情况,结合数据比对和实地调查,精准查证全市范围内危化品非法储存点位,先后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8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整治活动,最终责令限期整改32家,立案处罚12家,合计处罚54万元。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已成为培育优秀数字监督案例的摇篮。2024年以来,浙江省各级检察院在该平台上部署开展专项监督182个,成案2400余件。
实现“检察+”协同治理
在安吉县妇幼保健院,医生若在诊疗环节发现未成年患者呈妊娠状态,便会通过诊疗系统内嵌的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多跨场景应用进行报告,公安机关可于当日受案,检察机关同步依法介入,第一时间开展一站式办案取证,并对相关DNA样本及时固定。得益于该应用的强制性和即时性,监督救助线索实现一体流转处置,跟进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等多元综合保护举措。
该应用是“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打造的共治子场景之一。该平台由曾吉于2024年设计,汇聚各方治理力量,打通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对接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浙政钉”、“浙里办”等浙江省域骨干应用,实现检察机关与政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线上多跨协同。
“检察+”协同共治平台也因率先实现线上行刑双向衔接以及检察建议发送反馈闭环,被最高检列为全国试点。截至目前,该平台已贯通582家单位,开展行刑正向衔接8919件、行刑反向衔接5613件,制发检察建议635件。
如今再谈起检察信息技术人员的角色定位,曾吉的理解更为深刻:“检察信息技术人员首先应当是检察产品经理,职责是洞悉检察官的需求,也要善于引导检察官实现需求显性化表达。当然,最好是‘六边形战士’,要身兼系统架构师、项目经理、运营专家等多重角色,不光是让网络不断、系统不瘫、数据不丢,还要善推介、重迭代,在不断完善中让系统从能用走向好用,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