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完善检察机关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为此,我院坚持“党建统领,赋能检察”思路,积极探索“一支部一特色”,制定落实“三个管理”实施细则,推动党建文化与检察业务双向融合、双强发展。打造的“蓝衫烛火”获评首届全国机关党建培育品牌。
“党建+案件”推动党建工作与案件管理深度融合。我院注重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平台,定期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检察官将案件办理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紧密结合,确保每一个案件高质效办理,并以党建品牌建设推动案件管理规范化、智能化,利用案件流程监控系统,实时监督案件办理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程序性问题,实时跟踪案件受理、流转、办理环节,及时预警超期办案、程序违法问题,确保案件管理规范化。同时,数字化赋能流程监督,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打通部门壁垒,实现数据共享。通过党建与案件深度融合,我院去年在全市基层院工作质效考评中获得A档,全市排名前三。
“党建+业务”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我院坚持“一支部一品牌”,创新打造“蓝衫烛火”党建品牌矩阵,如控申检察部门及所在支部为落实党建与控申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建立“蓝衫烛火·南事不难”品牌,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南检样板,入选重庆市检察机关最佳检察改革实践案例。先后开展南熹讲堂、演讲比赛等活动,强化党建文化阵地建设,展示干警风采,增强集体荣誉感。完善党建与业务同部署机制,做到党建与业务同研究、同分析、同决策;完善党建与业务同落实机制,把党建工作目标要求落实到业务工作中;完善党建与业务同考核机制,将党建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围绕“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检察业务均衡发展等,着重对检察业务数据趋势、规律特点分析,专项分析研判本地重点办案领域、重点案件类型、重要业务态势,推动检察履职从“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以党建为纽带跨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提升检察工作效能。如在办理一起长江船舶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时,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民事检察部门联合行动,成功推动污染问题整改。
“党建+质量”推动党建工作与案件质量深度融合。质量管理是“三个管理”的生命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管理的核心。我院建立检察官自查、业务部门核查机制,案管部门科学制定评查计划,统筹好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抽查,并扩大检查评查范围实现每案必检。为实现“三个管理”双向贯通,建立定期通报衔接机制,还将评查结果同步通报检务督察部门,倒逼干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同时,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参与学习考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融入案件质量管理中,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专业训练,定期组织检察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培训,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2024年,我院办理的5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