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博 通讯员舒静婷 王语嫣)“彭检察官,公司负责人说我表现优秀,有机会留在公司工作。”近日,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检察官彭成接到社区矫正对象薛某的电话,电话里,薛某的声音难掩激动。而此前,薛某差点因“请假难”错失去公司实习的机会。
2024年2月,刚满17岁的薛某因犯罪被宣告缓刑,接受社区矫正。他每天按时报告,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但在需要跨省实习时遇到了困难。
原来,薛某所在学校规定,每名学生需要有企业实习经历,顺利完成实习后才能拿到毕业证。薛某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校为他联系了广东省的一家科技公司实习,该公司也愿意为他提供实习机会,但前提是他要前往广东参加面试。
薛某想要长时间跨省外出必须向社区矫正机构请假,但在薛某提交请假申请后,工作人员却退回了他的申请。
“检察官,请您帮帮我,我特别需要这次实习机会。”今年2月,薛某来到涪陵区检察院求助。该院检察官彭成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来到社区矫正机构、学校及薛某家走访,核实他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并了解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退回薛某申请的原因。“跨省外出需要上级社区矫正机构批准,薛某提交的材料太简单了,无法验证真实性。”工作人员向彭成解释道。
经多方核实,薛某外出事项属实。在彭成的帮助下,薛某重新准备了一份更加详实的证明材料,并顺利获批外出,薛某如愿前往广东面试。
为让社区矫正对象的回归之路更顺畅,今年3月,涪陵区检察院与该区司法局联合会签《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就学就业合法权益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就学、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隐私保护缺位、社会接纳障碍、请假程序失范等问题,通过加强联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启人生。据了解,该机制运行以来,已保障2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入学,帮助11人获得稳定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