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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9亩土地的惠农补贴兑现了
· 巧解持续十多年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
· 被破坏的耕地已重新种上了庄稼
· 生态修复“回头看”
· 困扰他的虚假涉外婚姻登记终于撤销
·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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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5月2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0.89亩土地的惠农补贴兑现了
曲靖沾益:依法监督 实质性化解一起涉农行政争议案
王翠云 田丽梅

  “我们四处奔走六七年了,终于补上了这笔惠农补贴。钱虽然不多,但这体现了政府部门对我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对法律的尊重。”说这话时,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的张大爷情绪有些激动——经过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他如愿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惠农补贴,持续6年的行政争议也画上了圆满句号。

  惠农补贴未发放,法院不予立案

  张大爷是沾益区某街道(村)村民。2016年以来,该村村民陆续领到了国家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等惠农补贴,同样包地种粮的张大爷家却未能享受到这一惠农政策。

  从2018年起,张大爷先后多次向相关行政机关反映其家庭承包土地种粮却未领到惠农补贴的情况,但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无奈之下,张大爷有了打官司的想法。由于自己年岁已高,土地登记在儿媳叶某某名下,于是张大爷决定让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儿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补发其承包经营土地的财政直补资金等惠农补贴。

  2021年12月16日,叶某某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称其名下承包经营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0.89亩农田应享受惠农补贴,诉请判令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发放相关资金。法院经审理后,以起诉人叶某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为由,裁定不予立案。

  “属于我的权益,无论如何,我都要全力维护。”面对法院不予立案受理的结果,张大爷在感到困惑的同时,更坚定了维权决心。

  申请检察监督,初查发现漏发补贴

  由于该案法院未予立案,行政机关也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张大爷的诉求一直未得到解决。多年来,他多次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该问题,同样没有实现诉求。最终,张大爷抱着一线希望走进了沾益区检察院。

  收到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展开调查核实。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张大爷家所在街道的主管机关出具了书面证明,证实叶某某没有在相关行政机关的惠农补贴信息系统中,也从未享受过惠农补贴。这说明,张大爷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叶某某提起诉讼并非没有具体的事实依据,法院应当予以立案受理。

  此外,承办检察官还调取了2016年至2023年相关主管机关关于落实耕地保护资金的权威文件。文件显示,中央财政下拨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部门是当地相关主管机关。根据每年中央下拨的资金,相关主管机关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补贴对象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

  经过详细调查,承办检察官找到了张大爷家的惠民补贴未及时发放的原因。原来,相关主管机关作为惠农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基础信息审核等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未根据基础数据的变动进行核实登记,遗漏了张大爷家的承包地信息,这直接影响了张大爷家的切身利益。

  公开听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沾益区检察院在调查核实中了解到,类似情形在当地并非个例。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中央惠农补贴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名农户,该院依法向相关主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开展专项排查,依法依规核实并发放惠农直补资金,确保种地农民依法享受惠农补贴政策。

  “检察监督的目的在于高质效维护权益,解决实际问题,实质性化解争议,让群众享受到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介绍,若让当事人再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而且最终仍需通过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解决问题。该案涉及中央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属于行政给付之诉,且涉及金额较小。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公开听证化解多年的行政争议,快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减少诉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维护农户权益、促推依法履职、化解行政争议的最优办法。

  经过充分沟通协商,沾益区检察院就该案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张大爷的儿媳叶某某自愿放弃此前未发放的部分惠农补贴,行政机关将叶某某纳入惠农补贴领取农户名单,并从2023年开始计算和发放补贴资金。同时,按照惠农补贴政策,当即发放叶某某2023年承包经营的0.89亩土地的惠农补贴资金74.28元。至此,该案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通过检察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制定了补贴兑付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发放程序,完善了信访投诉渠道,现场解答群众疑惑。对因承包经营土地变动未领到惠农补贴的农户进行登记核实,成功化解5个乡镇8起群众涉补纠纷,涉及惠农补贴资金3000余元,真正把惠农好事办成群众满意工程。”承办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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