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营:本院受理原告陈为明诉被告王兆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结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鲁0826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闪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姬改弟(身份证号码:41072719******9624)于2024年12月25日向本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本局已受理。本局于2025年5月7日出具姬改弟的工伤认定书,于当日下午到你单位工商登记地现场送达,被告知你单位已撤走,电话无人接,无法实现直接有效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新(原)人社工伤认字〔2025〕050600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海盐松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我局依法受理赵登虎的工伤认定申请,已到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阶段,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2025)川0112工受362号,内容如下:2025年4月1日,申请人赵登虎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25年4月16日,我局依法受理。据申请人称:2024年5月15日在你公司承建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的大华股份西南研发中心新建项目摔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你单位如对申请人赵登虎的身份、上述事故事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等权利和义务有异议的,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你单位拒不举证或逾期不举证的,我局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