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郝雪 通讯员刘政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促进法即将实施,这给民营企业吃了颗定心丸。”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石泉县邮政分公司乡邮员赵明翠在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调研时表示。
在邮路上跋涉30余年、行程18万公里的赵明翠,见证了民营企业从“草根创业”到“规范发展”的艰辛历程。她多次走访当地小微企业,发现融资门槛高、竞争不公平、维权成本大等问题常年困扰着部分企业。“就像我划船渡汉江送信,法律就是护航民营经济的‘船’——既要畅通航道,也要抵御风浪。”赵明翠贴切地比喻道。
基于对基层民企困境的深入了解,她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第66条尤为关注。该条款强化了检察机关对涉企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石泉县检察院的实践让她看到了希望。去年,该院批捕侵害民企犯罪3人、起诉4人,为企业挽损11.3万元,并出台十条措施与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她认为,这种穿透式监督不仅能解决个案问题,更能有效推动社会治理,为民营经济发展扫清障碍。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赵明翠坦言,部分小微企业对政策知晓度低,法律实施的“最后一公里”仍需打通。“就像送信不能‘丢件漏件’,法治保障也要贯穿民营经济全链条。”对此,她建议检察机关当好法治宣传员,针对不同行业定制普法套餐,通过方言短视频、以案释法等方式,将法律条文转化为企业看得懂的操作指南;同时,联合工商联、行业协会开展“送法进企”活动,确保政策精准触达。
赵明翠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深化涉企诉讼监督,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安心发展。“法律落实落细,需要每一步都扎实有力。”赵明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