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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5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姐妹间的“家务事”厘清了
王珏

  本报讯(通讯员王珏)“这笔赡养费虽然金额不多,但检察官帮我讨回了一个公道。”近日,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申请监督人张某甲在收到应得的赡养费后,对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原来,张某甲的妹妹张某乙多年来始终拒绝赡养两人的老父亲,由张某甲一直照顾父亲的晚年生活。2021年父亲去世后,张某甲诉至门头沟区法院,希望张某乙按三分之一的份额比例承担父亲去世前两个月的医疗费,并提供了相关单据,金额共计为1.5万余元。张某甲信心满满地等待公道判决,但法院判决中认定的医疗费还不到6000元。

  “明明给法院交了所有票据清单,怎么相差近1万元?”张某甲怎么也想不通。2023年3月,她来到门头沟区检察院,就这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经调查发现,张某甲在原审中之所以没有实现诉讼请求,并不是法院没有认真审查,而是因为她交的发票和支付凭证很难梳理出对应关系,如医疗票据中有的发票金额对不上,微信支付截图又看不出来微信号,支付凭证的金额仅有部分转账记录予以印证。

  “其实这个案子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如果不把这些医疗费的数额梳理清楚,张某甲会始终认为司法机关欠她一个公道。”为了查明事实,承办检察官梳理了所有发票和电子支付凭证,列明每张发票的类型、票据号、交易时间、金额、支付方式,再与信用卡对账单和微信支付记录进行一一比对。针对张某甲提供的证据不足的问题,检察官通过重新调取电子证据、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形式进行证据补强,使这些关键证据具备了证据资格和证明力。最终,承办检察官认定本案医疗费金额确为1.5万余元。

  2024年7月,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和门头沟区检察院上下联动,查实原审认定该案中的赡养费金额错误,向门头沟区法院提出抗诉。

  同年9月,门头沟区法院再审后撤销原判,采信认定医疗费金额为1.5万余元,均系张某甲垫付,张某乙应当负担上述总金额的三分之一,即5000余元。张某乙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于2025年2月25日驳回了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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