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霞
那是2023年3月的一天早晨,老董来到我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说村委会欠他工钱,他要了20年也没要到。
经了解,老董从1978年至1998年在农村放电影,有时村里没钱他就自己垫,到现在董家村委会还欠他影片租金3.8万元、放映劳务费4.3万元。1997年,老董的妻子摔伤,急需用钱治疗,但村里一直没钱给老董,直到2003年时才打了张欠条。之后老董每年年底都去村委会要账,均没有结果。
8万多元,可不是个小数目,老董说的是真的吗?案件有没有过诉讼时效呢?
带着疑问,第二天我们赶到董家村委会核实情况。村支书说他自己是本村人,2005年开始当村干部,老董确实每年年底都来要钱。这笔钱是几十年前的旧账,账本没有了,老干部也都不在了,打欠条的会计老严十几年前也搬走了,根本搞不清楚。
老董怎么会为村里垫付这么多钱呢?我们来到老董家里,一进门就看见客厅中间的桌子上摆着一枚“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家里陈设很简单。寒暄过后,我问老董怎么会给村里垫这么多钱,他说:“当时没什么娱乐活动,大家都特别盼着放电影,尤其是孩子们。我实在不忍心村里人看不到电影。”
从老董家出来,我们又找了村里几位老人了解情况,他们都说老董是大好人,上世纪70年代,他在公社当电影放映员。村里没钱放电影,老董总是自掏腰包垫付。后来,他妻子摔伤,因没钱耽误了治疗,瘫痪在床几十年,前几年去世了,家里日子很难过。
回单位的路上,我想这个案子确实难办。同时,老董那句“不忍心让村里人看不到电影”一直在我脑海里回响。作为民事检察官,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再难也不能放弃。
本案年代久远,老董因年老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我们决定帮忙收集。影片租金和电影放映劳务费是不是应由村委会支付?村里没有账册,乡档案室、县档案馆有没有呢?老董被任命为电影放映员有没有任命文件呢?
有了这个思路,我们兴冲冲地来到了乡档案室。结果工作人员告诉我们,1998年发洪水,账本都被泡烂了。我们在一堆浸有水渍的材料中翻了一上午,虽然没有找到董家村委会的账册,但找到了其他村委会的零散账本,里面有支付老董影片租金和电影放映劳务费的明细。
接着,我们在县档案馆找了整整两天,终于找到一本旧会议记录本,里面写着:“1978年12月31日,任命董某某同志负责电影放映队工作。”
虽然任命老董的会议记录可以印证老董所说的放映电影的事实,其他村委会的支付明细也可以印证影片租金和电影放映劳务费确实由各个村委会支付。但是,董家村委会拖欠老董的金额到底是多少呢?
当时打欠条的村委会会计老严成了本案关键证人。我们立即联系当地派出所,通过户籍系统查到老严儿子的电话,找到了老严。他证实村里确实拖欠老董放映劳务费和影片租金,欠条是他根据当时的放映明细打的。
总算收集到了充分的证据,2023年5月,我们依法向县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老董紧紧握住我们的手说:“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坚持,我都不抱希望了。”看着老董的笑脸,我们也松了一口气。
可是,即便起诉了,老董拿得到钱吗?为真正帮到老董,我们积极协同县法院组织调解。头回调解时,村支书支支吾吾,一会儿说“村里没钱”,一会儿说“历史遗留问题没办法解决”。我把取到的证据摆出来,指着墙上“不忘初心”的标语说:“村支书,您小时候也是追着董叔的电影跑,那会儿他为了让你们看上电影,连结婚的手表都卖了!”在场的村干部都低下了头,有个女干部还偷偷抹眼泪。经过释法说理,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
老董考虑到村委会确实困难,同意村委会分期支付。县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当天,老董就收到了第一笔钱。他激动地抹着眼泪说:“现在我的老年生活总算有着落了。”同事在旁边用手机抓拍了这一瞬间,照片中,70多岁的老放映员和佩戴检徽的我们并肩而立,仿佛在诉说着时代的接力——变的是岁月,不变的是为民的赤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