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部分偏远地区适婚男性面临娶妻难的困境,不少人选择缅籍女子作为结婚对象,并将缅籍女子从边境地区运送到内地。2月28日,经云南省腾冲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2024年6月,家住施甸县的杨某因自身条件不佳一直未婚,得知朋友李某娶了彩礼较低的缅甸媳妇雷某(另案处理)后,萌生了也找一个缅甸媳妇的想法。7月,在一次生日聚会上,杨某请求雷某帮忙介绍,雷某表示正好自己的表妹玛某也想找中国老公。后雷某安排玛某于8月4日持中缅临时通行证入境中国瑞丽,8月6日,在雷某的安排下,杨某到瑞丽与玛某见面,见玛某模样清秀、性格温柔,杨某一眼就相中了。
杨某与玛某交谈得知,玛某所持的通行证仅限在瑞丽活动,不得随意离开,杨某心生胆怯,不敢直接带其回家,便返回了施甸县。经与雷某协商,雷某找司机于8月8日将玛某送到芒市等待,8月9日凌晨,杨某从施甸县开车到芒市约定地点接到玛某后,为躲避边防检查绕开边境检查站沿二级公路行驶,途中被民警查获。
2025年1月9日,案件被移送至腾冲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综合全案证据,认为杨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与他人共谋,运送明知是依法限定在我国边境地区停留、活动人员离开限定区域,非法进入我国其他地区,其行为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2月3日,检察机关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
(杨健鸿 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