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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4月3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工地挂上了“权益保障联络点”牌子
郝雪 张文变

  陕西省勉县检察院检察官近日对一起农民工讨薪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进行回访时,农民工老赵正在新楼盘砌砖,安全帽下露出新贴的“讨薪维权联络卡”。老赵告诉检察官:“现在每月工资都能按时到账,联络卡上有检察官的电话,心里踏实多了。”

  2020年初,勉县A实业公司与B建设公司签订某房地产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因对工程进度和质量不满,A公司拒绝支付约定的工程款,导致B公司无力支付赵某等7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13.7万元。赵某等人向勉县人社局投诉后,该局对B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B公司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然而,B公司既未提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在仅筹资支付了其中16人合计19.4万元的工资后,就再未履行支付义务。勉县人社局遂于2024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B公司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勉县法院作出准予执行裁定,但B公司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4年10月,勉县法院按照与勉县检察院会签的《关于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中加强配合的意见》,邀请勉县检察院参与该案的争议化解工作。承办检察官经调阅该案行政执法和非诉执行卷宗、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及实地走访后查明,A公司曾在勉县住建局设置了300万元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勉县检察院立即将该线索反馈法院,并联合法院与县住建局沟通相关情况。

  为尽快帮助农民工拿到工资,勉县住建局同意释放监管账户的部分资金。谁知,因A公司还有尚未了结的其他诉讼,资金刚被释放,就被异地法院冻结。等到勉县法院执行时,可释放的余额已不够支付剩余54名农民工的欠薪。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执行困局,2024年11月,勉县法、检两院协同召开座谈会。A公司与B公司的代表,勉县人社、住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到会发表了各自意见。承办检察官和法官通报了调查情况,并联合开展释法说理,推动A公司将监管账户内可释放的72万元资金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随后,勉县法院将72万元资金扣划至县人社局专用账户,该局立即向农民工进行了工资代发。同年11月29日,其余54名农民工也终于领到了首批工资,但仍有26名农民工因资金缺口未足额拿到欠薪。

  此时已临近年关,勉县检察院在后续的跟踪督促中,启动了针对该案的应急预案,并会同法院、人社局、相关镇政府、街道办的办案人员和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农民工情绪,一边督促案涉公司加大筹资力度。在府检法联动协调和督促下,A、B两家公司达成协议,并按照约定履行了工资支付义务。

  今年1月,B公司全额补发了剩余的22.3万元农民工工资,这场历时4年多的讨薪风波也终于在春节前平息。

  案件办结后,该县的各大建筑工地外都挂上了“劳动者权益保障联络点”的牌子,这是勉县检察院设立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对于一些重大线索也可以及时收集、汇总和上报,与综治中心共同协调处理。农民工佩戴的安全帽下还贴上了“讨薪维权联络卡”,上面有检察官的联系方式。从此,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就可以第一时间获得帮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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