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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4月3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农民工从“忧薪”到“安心”
蒋长顺 向欢欢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加大执行力度,上个月收到被执行人陈某的一笔执行款,我们后续将持续跟进,确保案款尽快执行到位。”近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与该区法院共同召开的行政检察与行政诉讼机制共建座谈会上,参会的执行法官说道。

  时间回到2019年。老王及其工友作为木工,在陈某位于伍家岗区的某房产项目工地上务工。工程完工后,陈某支付了部分工资,后来便以资金周转不足为由不再向老王等人支付剩余的6.4万元工资。因迟迟拿不到工钱,2021年1月,老王等人向人社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伍家岗区人社局立案调查后,向陈某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陈某即刻支付老王等5人的工资。

  因陈某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未履行支付义务,2022年1月,伍家岗区人社局向该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中尚未履行的部分。在法院执行过程中,陈某与人社局、老王等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来,陈某未按期履行该协议,人社局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直到2024年3月,该案终因陈某账户资金不足,名下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陷入执行僵局,这也让老王等人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2024年6月,伍家岗区检察院与区政府、区法院联合签订《宜昌市伍家岗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试行)》,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检联席会议机制,旨在凝聚行政、司法合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题。

  就在与区人社局召开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检联席会上,伍家岗区检察院了解到该案情况,决定依托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参与该案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

  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农民工、询问项目负责人、调取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卷宗及法院执行卷宗、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调取工程项目管理材料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核实。这期间,检察官了解到,陈某因投资失败,成为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其本人对这起案件的强制执行裁定没有异议,也愿意支付欠薪,但目前已没有支付能力。

  为尽快帮助农民工们讨回工资,一体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2024年7月,伍家岗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法院、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及人民监督员、农民工代表等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并针对该案执行活动存在的未穷尽调查手段、未及时扣押财物,执行和解协议存在程序性瑕疵等问题进行了阐释,获得认可。

  会后,伍家岗区检察院在调查确认陈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后,一方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其在执行该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法院依法全面审查执行案件,穷尽调查手段促进案件执行到位;另一方面与人社局积极沟通,建议人社局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执行活动中存在的瑕疵问题进行整改,并加大力度督促陈某履行支付义务。

  考虑到老王等人的实际困难,伍家岗区检察院为老王等人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并在今年春节前夕,将救助金发放至老王及其工友手中。

  日前,法院收到陈某的一笔6000元执行款,立即将钱转入人社局专用账户。看到了希望的老王等人,终于安心了。

  (《先行支付,工伤员工有了保障》见今日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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