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检察机关应以“三个管理”为基础,通过制定信访工作标准化指引完善规范体系,建立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依托数字检察平台实现信访案件智能分流、质效动态监控;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政法协同平台融合建设,打造专业化、职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法治化、智能化新动能,提供可量化、可评估的制度实践样本。
以法治思维引领信访工作法治化。检察机关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在信访工作中,应以法治思维为引领,全面推进信访工作现代化:在预防环节,健全信访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责任落实;在受理环节,规范信访事项性质认定标准,明确检察机关管辖权限,优化案件转办、督办工作机制;在办理环节,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办案时限,确保涉信访案件依法规范办理;在监督环节,完善检察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规开展问责工作;在秩序维护环节,严格依法惩治扰乱信访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同时,着力加强检察信访队伍专业化建设,重点提升检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此外,要加强对群众的法治宣传,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信访问题在检察环节得到妥善解决,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以智能化、规范化构建检察信访工作体系。一是着力构建检察信访工作规范化体系。通过优化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完善质量管控机制,切实提升检察信访工作效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信访权利。针对立案监督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案件,以及“形式控告、实质申诉”类案件,建立健全分类受理审查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管控标准,推动检察信访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信访案件”的工作目标。二是检察机关在强化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框架下,着重抓实信访业务管理。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在信访工作制度落实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通过定期督导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意见收集与反馈机制,广泛听取各方建议,持续优化信访工作机制,以推动检察信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提质增效。三是推进检察信访工作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检察信访工作数字化转型。
以优化信访流程强化司法公正与公信力。一是精准高效开展信访受理审查。全面细致核查群众信访事项,严格遵循诉访分离原则,精准捕捉信访人的核心诉求。依据诉求性质、职能管辖、级别管辖及地域管辖等要素,严格按照法定受理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受理,严禁无故提高受理门槛或增设额外条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检察机关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办案质量与信访法治化。检察机关在深化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进程中,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案件,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与时间的检验。
以司法责任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是压实首办责任,构建矛盾化解全链条机制。首办检察院通过卷宗审查、当面接访等多元方式,精准查明信访诉求根源,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上级院强化督查问责,对办案质效不达标、化解措施未落实的,依法责令整改,以司法责任制保障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夯实信访法治化基础。二是深化领导包案制度,提升首次信访办理质效。严格落实最高检领导包案规定,通过领导带头办案、全程督导,推动首次信访案件实质化解,强化业务管理效能,彰显司法公信力。三是建立刑事申诉案件质量常态化检查机制。创新“六结合”检查模式(线上线下、机动集中、查卷询人、检查培训、查改反馈、座谈互动),构建全要素质量管控体系。将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持续提升首办案件质量,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为信访法治化建设和司法责任制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以多元化解信访难题强化救助与联动机制。一是推动构建多元化解体系,强化信访案件综合治理。检察机关助力统筹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资源,创新运用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协商调解、专业咨询、公开听证等多元手段,针对疑难信访案件实施“一案一策”精准化解,同步提升业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与群众权益保障效能,夯实信访法治化基础。二是打造“四位一体”解纷平台,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联合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工等组建专业团队,构建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社会帮扶协同机制,形成矛盾化解合力,推动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实现案件管理效能与法治化水平双提升。三是创新公益代理机制,保障群众申诉权益。建立公益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对未委托律师的首次刑事申诉人,引导申请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援助条件者,协调公益律师提供免费代理服务,切实减轻群众讼累,强化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四是完善救助衔接机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联动,建立“应救尽救”快速响应机制,主动对接职能部门落实多元帮扶措施,构建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社会支持一体化救助体系,彰显检察机关社会责任担当。五是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凝聚信访治理合力。构建上下级检察院纵向联动、跨部门横向协同的立体化工作格局,强化与党委、政府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统筹推进息诉化解、帮扶救助、依法处置等工作,形成信访治理新模式,持续推动信访法治化进程。
以检务公开与反向审视强化法治宣传。一是深化“件件有回复”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与群众满意度。检察机关规范信访答复程序,在严格执行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的基础上,重点攻坚超期未结案件的后续跟进,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该机制既强化了案件流程管理,又显著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二是构建“每案必评、实质化解”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牵头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通过全流程案件质量评查和矛盾纠纷早期介入,实现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该机制既强化了案件质量管控,又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信访法治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创新检务公开模式,增强司法透明度与群众参与度。检察机关推行“应听证尽听证”原则,拓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便民形式,强化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并重点加强薄弱地区指导,实现听证工作全域覆盖。此举既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促进了法治宣传与矛盾化解的深度融合。四是建立信访案件反向审视机制,深化源头治理效能。通过“一案三查”(个案评查、类案分析、风险预警)和“整体研判”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系统梳理信访案件成因,倒逼办案质效提升。该机制既推动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又强化了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分别为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综合业务部干警,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本文系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民族地区新乡贤治理的机理和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4CMZ06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