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陈前林 鲍欢)“这笔退款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现在公司已经恢复了正常经营。”近日,远在吉林长春的徐某公司的员工给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感谢检察机关监督退还超数额扣押的10万元钱款。
徐某是长春一家汽车零部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湖北十堰的陈某向徐某提出购买假冒配件。此后三年内,徐某陆续给陈某提供了价值10万余元的假冒配件。
2024年8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经现场调查,依法查封了陈某位于十堰的公司。“我们公司不生产零部件,所有零部件均为购入后出售。”到案后,陈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如实供述了上游供货商的详细信息。同年9月,十堰市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前往长春,在徐某公司的仓库扣押假冒汽车零部件14种,同时扣押涉案款20余万元。公安机关同时对吉林长春、山东济南等地12家提供假冒零部件的供货商立案侦查,并现场扣押相关财物。
案件移送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发现,徐某向陈某销售假冒某知名汽车品牌注册商标的汽车配件价值只有10万余元,但实际扣押了公司财产20余万元,超出应当扣押数额的一倍。
办案检察官对13家上游供货商的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银行资金流转清单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材料逐一核查,查明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数额小于公安机关的扣押数额。
“原材料定金无法给付,工厂目前被迫停工。”讯问中,徐某向检察官讲出了工厂因资金短缺面临的困难。经调查,徐某公司所涉的违法业务占比较小,其他业务属合法经营,此次扣押财产对公司经营造成了很大影响。
4月10日,张湾区检察院对徐某等14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4月14日,该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将该案中超数额扣押的财产退还。公安机关立即组织整改,依法将超出犯罪数额的46万元退还7名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