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检察院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更高标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学习教育从纸面走向实践,让制度规范转化为行为自觉。
构建“双驱动”学习体系,夯实思想根基。“规定就是规定,不加‘试行’两字,就是要表明一个坚决的态度,表明这个规定是刚性的。”中央八项规定出台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刚性”的规定要应用于实践,首先要做到入脑入心。为避免政治理论学习陷入“碎片化”“浅表化”,我院建立“党组带头学+党支部集中学”的“双驱”模式,每月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读书班,带动各党支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集中学习,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央列出的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与检察工作实际深度融合,认真对照,对标对表,实现“学在日常、改在当下”,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融入司法办案全流程。
建立检查整改实践机制,提升工作质效。学习是基础,查找问题是关键,整改落实是保障。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检察实践中,我院建立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抽调各部门优秀干警组成联合检查专班,在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确定的7大类别基础上,实时检查、定期通报。结合岗位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时限,以“部门周例会+全院月分析”抓实问题整改,推动各项举措有效融通、落实到位,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
完善监督网络,筑牢制度防线。党的作风建设始终贯穿在党的百年历史中,流淌在党的红色基因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要常抓不懈、一以贯之。我院健全体系支撑,通过建立“常态监督+专项整治+文化浸润”三位一体监督网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立干警廉洁档案、签订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建立“八小时以外清单”实现常态化监督,对违纪行为常抓不懈。积极开展家风建设、警示教育、廉洁文化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真正让每一名检察干警成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