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的送达既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程序,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在诉讼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检察院在办理民事监督案件时发现,由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公告送达的规定较为分散,个别法官对公告送达的条件、公告内容、公告方式的运用存在一定的认识偏差,出现被适用公告送达的当事人因未参加诉讼而不服裁判,造成“案结事未了”的情形。据此,该院研用民事案件公告送达违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开展法律监督,促使法院规范公告送达管理,严格落实法律和司法解释有关公告送达的规定,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数据收集与转换】
数据来源:该模型所需数据为诉状数据和裁判数据。诉状数据来源为法院公告网发布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上诉状副本公告;裁判数据来源为法院公告网发布的裁判文书公告。其中,需从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中获取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开庭时间、起诉状要点、公告刊登日期等信息;从上诉状副本公告中获取上诉状要点、公告刊登日期等信息;从裁判文书公告中获取裁判的主要内容、公告刊登日期等信息。
数据转换:借助人工智能助手,将相关公告文书转化为结构化数据。具体操作如下:
对于诉状数据而言,需将相关文件导入人工智能助手,按照受送达人姓名、原告姓名、案由、送达文书名称、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开庭日期、诉状要点、文书刊登日期等数据要素进行提取,对公告中包含“诉讼请求”“上诉请求”“请求”“诉状要点”等关键词的,将诉状要点数据要素标记为“是”,不包含的标记为“否”。
对于裁判数据而言,需将文件导入人工智能助手,按照受送达人姓名、原告姓名、案由、案号、裁判主要内容、文书刊登日期等数据要素进行提取,对公告中包含“判决如下”“裁定如下”“主要内容”等关键词的,将裁判主要内容数据要素标记为“是”,不包含的标记为“否”。
【模型运用】
一是要发现公告内容不规范的监督点。
第一步:数据过滤。分别将诉状要点和裁判主要内容数据要素标记为“否”的数据进行筛选,作为可能未依法说明起诉要点和裁判主要内容的线索。第二步:分析研判。对线索涉及的公告,用受送达人姓名在法院公告网进行检索和分析研判,将起诉状副本和上诉状副本公告中没有写明诉状要点、裁判文书公告中没有写明裁判主要内容的,判定为有效线索推送成案,以公告内容不规范为监督点制发检察建议。
二是要发现开庭期限、审理期限和移送上诉状副本期限不规范的监督点。
第一步:数据关联和运算。以“诉状数据和裁判数据中受送达人姓名、原告姓名要素相同”为条件,关联出同一案件数据,并将该数据中裁判公告刊登日期与诉状公告刊登日期进行日期运算,计算时间差。第二步:数据筛选。以举证期限要素中“15日”或者“30日”为关键字,筛选时间差小于45日(即公告期限30日加举证期限15日)的案件,作为实际开庭日期可能早于公告确定的开庭日期线索;以送达文书名称要素中包含“起诉状”为关键字,筛选时间差大于210日(含30日公告期)的案件,作为审限可能大于法律规定6个月的线索;以送达文书名称要素中包含“上诉状”为关键字,筛选时间差大于55日(即公告期限30日,上诉期限15日,二审法院收到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期限5日,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副本、送达当事人期限5日),作为可能超期移送的上诉案件线索。同时,需进一步调阅法院案卷,核查研判异常线索,对有效线索推送成案,并以办案期限不规范为监督点制发检察建议。
【应用成效】
模型赋能,唤醒“沉睡”数据。该院通过对法院公告网信息的深度挖掘和智能转换,将PDF格式的文书文本转换成适应模型运行的表格数据,有效解决了大数据法律监督数据获取的难题。该院运用模型对石河子市法院近3年共1500余条公告数据进行筛查比对,发现有效线索30余条,进而跟进开展监督。
精准定位,提升监督质效。公告送达不规范可能导致当事人未收到或者未及时收到法律文书,不仅影响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纠纷。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发现法院存在法律文书未依法有效送达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法院予以纠正,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以点带面,推进系统治理。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针对一类案件发现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时,会通过类案监督促进源头治理。该院充分运用该模型发现法院在公告送达程序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发类案检察建议,促使法院完善制定了对公告送达文书及案件规范管理的相关机制,统一了公告文书的格式和开庭日期的计算标准,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该模型上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后,推广效果良好。
(作者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