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官近日接到被执行人陈某打来的电话。“现在想想为了出一口气,这么多年来一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真的太不值得了。”陈某告诉检察官,他已将执行款履行完毕,对自己当初的行为懊悔不已。
2024年底,海曙区检察院运用自主研发的“涉取保候审保证金民事终本案件执行监督模型”进行常态化线索排查时,发现一条异常线索:被执行人陈某因刑事案件尚有取保候审保证金5000元未发还,退赔被害人后仍有2000元可供执行。经深入核查,检察官发现陈某所涉民事执行案件的标的额仅为3000余元,却自2019年判决生效后一直未履行。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笔小额执行款拖欠了5年之久?为查明真相,海曙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迅速行动,通过调阅执行卷宗、查询财产情况、走访当事人等方式展开全面调查。
原来,早在2019年,陈某与海曙某商行因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但因与该商行老板的个人矛盾,陈某心存芥蒂,不仅在法院审理时故意缺席,还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即便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陈某仍未履行。
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检察官经研判认为,该案具备执行和解的可能性。随后,检察官通过多次面对面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对陈某开展释法说理,耐心阐明拒不执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和主动履行带来的积极影响。
经过多次交流,陈某的心结终于被解开。他向承办检察官表示:“早该放下成见,积极解决问题。”今年3月,陈某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近年来,海曙区检察院坚持以数字赋能推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建立“涉取保候审保证金民事终本案件执行监督模型”,高效挖掘民事执行监督线索,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自该模型应用以来,已成功推动10余件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得到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