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伟 罗增君)“如今散装白酒也有了身份标签,标明商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方便消费者选购,销量也明显增长……”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杨文彪来到辖区某批发市场,对前期该院开展的散装白酒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回头看”,商户们的积极反馈令他十分欣慰。
梅州是中国传统白酒四大香型之一米香型白酒的重要发源地,孕育出五华长乐烧、兴宁珍珠红、蕉岭一线天等一批富有区域特色的白酒品牌。
“散装白酒价格低廉,购买数量灵活,深受消费者青睐,但部分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散装白酒无生产信息等问题,容易引发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担忧。”承办检察官介绍,为了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梅县区检察院结合履职中掌握的白酒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于2024年12月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检察干警先后走访19个乡镇,随机抽取部分售卖散装白酒的商铺进行实地调查,发现部分商铺存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散装白酒外包装未标注食品信息、食品关键信息缺漏等情况,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隐患。
梅县区检察院依据调查掌握的证据,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及问题较为集中的重点乡镇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指出散装白酒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采取行动:一方面加大对辖区内散装白酒销售点的巡查力度,针对排查出的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铺,责令其限期整改;另一方面着重检查散装白酒的生产信息标注情况,及时下架关键标识信息缺项漏项的商品。同时,加强对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截至目前,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17家商铺补办了食品经营许可证,40家商铺完善了标签标识,10家商铺按规定停止销售自制自浸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