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来租车,一律无法通过审核。”近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某汽车租赁公司回访时,该公司工作人员说他们现在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对外租赁时会对承租人身份进行核实。检察官现场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发现该公司的确严格执行了“核实承租人身份”等相关规定。
2024年2月27日,张某在向某(未成年人)发表的视频作品下方留言评论,向某认为张某发表的评论侮辱了自己,双方在网上相互辱骂,后二人相约斗殴。当天晚上11时,向某邀约7人(其中未成年人3人),张某邀约11人(其中未成年人5人),双方各驾驶两辆车前往约定地点持械斗殴。接到路人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抵达现场,但双方均已驾车逃离,民警在现场缴获了部分斗殴器械。
2024年2月28日,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当日下午,向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随后,其他参与斗殴人员也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较多,公安机关邀请七星关区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其间,检察官发现,向某一方驾驶的两辆车并不是自己的,而是花700元从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的。
“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才能租赁小微型客车。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只有年满18周岁的人才能申领驾驶证。向某作为未成年人,怎么租到车的呢?”检察官提出了疑问。
随后,检察官走访了某汽车租赁公司,发现该公司出租车辆时未备案登记且未核验承租人身份信息。向某等人租车后搭载多人在道路上打架斗殴,所租车辆因被撞或被打砸受损。
是否还有其他未成年人租赁车辆?秉承“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办案理念,检察官随即进行类案排查,结果发现该院办理的6起案件中,均存在未成年人租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暴露出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监管缺失问题。
2024年3月,七星关区检察院向该区交通运输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强化对汽车租赁经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汽车租赁主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联合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会商研判,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健全完善管理机制。
因汽车租赁行业监管涉及多部门,且存在职责交叉,七星关区检察院梳理行业乱象背后的社会治理风险并向该区政府报告,建议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2024年12月,七星关区政府建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11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及有关要求。同时,该院通过案例讲评、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督促行业自律再强化,实现未成年人租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风险源头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