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版:声音周刊·建言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规范新业态治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图片新闻
· “专汽之都”的法治引擎
· 公益诉讼筑牢充电“安全网”
· 每一位烈士都应被铭记
· 革命母亲墓成为红色教育场所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4月1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公益诉讼筑牢充电“安全网”
山东蒙阴:为119个电动汽车充电站配齐消防器材
匡雪 徐魁 瞿庆美

  本报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徐魁 瞿庆美)“以前总担心充电时突发火情难以应对,现在看到每个充电桩旁都配备了灭火器,我心里踏实多了!”近日,在山东省蒙阴县检察院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开展跟进监督的现场,受邀参与监督的山东省人大代表、蒙阴县晏婴故里果品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牛庆花看着新安装的消防器材感慨道。

  近几年,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公共电动汽车充电站数量也迅猛攀升,但在加速建设的背后,也存在灭火器配备不齐全、缺乏消防警示牌等安全隐患。2024年11月,蒙阴县检察院通过数据比对碰撞,发现辖区多个公共汽车充电站未配备消防设施的案件线索,并进行了立案调查。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4个乡镇街区的24个公共汽车充电站中,没有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占比高达58%。”承办该案的蒙阴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李尊鑫介绍说,这些充电站大都建在社区、公园、商场、医院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很难第一时间采取灭火措施,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充分走访了解、全面调查核实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今年1月20日,蒙阴县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公共电动汽车充电站消防设施“缺位”的情形履行监管职责。

  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成立2个执法组对全县119个电动汽车充电站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摸排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向29家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组织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截至目前,29家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全县119个公共电动汽车充电站全部配齐了灭火器、警示牌等消防设施。

  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蒙阴县检察院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检察建议跟进监督,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消防安全无小事,我们将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让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看得见的安全’。”蒙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神合广说。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