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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11日电(记者谷芳卿)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上海市闵行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副区长汪向阳(副局级)受贿罪一案,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汪向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汪向阳利用担任闵行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及相关单位在承接工程项目等事项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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