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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4月1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荒唐!占用湿地公园当自家花园
吴万相 汪羽平

  近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联合该区自然资源局对德溪湿地公园被违法占用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回访,双方一致认为违法建筑已拆除,周边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德溪湿地公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的重要栖息地。2024年9月,七星关区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称,与德溪湿地公园相邻的拓海天辰小区业主违法占用公园土地作为自家花园。收到线索后,该院立即抽调公益诉讼检察官成立调查组,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相关人员、调取德溪湿地公园规划图纸等方式固定证据。经查,拓海天辰小区的王某等12户业主,私自通过小区地下一层将隔墙打通,违法占用德溪湿地公园土地作为自家花园,并对占用的土地进行硬化,修建鱼池、花坛等附属设施,违法占地面积4246平方米。

  “德溪湿地公园作为城区居民重要的户外活动场所,每天有上千人前去锻炼,也是野生动物白鹭的重要栖息地,这些业主违法占用公园土地,使原有土地上的植被遭受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受损。”承办检察官周礼鹏介绍。

  2024年10月9日,七星关区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并邀请该区自然资源局和德溪街道办事处召开磋商会。经磋商,明确由德溪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巡查、劝阻和制止,防止违建面积进一步扩大;该区自然资源局责令王某等12户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随后,七星关区检察院多次到现场进行明察暗访,发现拓海天辰小区部分业主不仅未停止违建行为,还进一步扩建,修建围墙、花坛等设施。针对上述情况,2024年10月18日,七星关区检察院向该区自然资源局和德溪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王某等12户业主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管,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区自然资源局积极履职,督促相关业主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德溪街道办事处则建立违法建设片区负责制和日常巡查制度,要求拓海天辰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好巡查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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