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张谁举证,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农民工讨薪败诉。申请检察监督后,农民工拿出了录音作为新证据,贵州省榕江县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获采纳。法院再审后,吴某终于收到了被拖欠6年的工资。
吴某是榕江县某村农民,持有B2驾驶证。2017年初,吴某受杨某和张某雇请,为二人驾驶大货车。2018年8月,双方解除了劳务合同。经结算,两人共欠吴某工资7000元,但张某和杨某未向吴某出具欠条。
此后,吴某多次索要工资,两人均以各种理由推托,甚至将吴某的电话和微信拉黑。2022年5月,吴某向榕江县法院起诉维权。由于吴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两人尚欠其工资,法院经审理后于2022年9月作出判决,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
吴某不服判决,向榕江县法院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2023年2月,吴某向榕江县检察院申请监督。“民事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从你提交的证据来看,确实难以证实张某和杨某尚欠你工资的事实,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审查该案后答复吴某。
此时,吴某向检察官反映,自己曾多次打电话向两人催要工资,并对其中两次通话进行了录音,因担心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不会认可,所以没有提交。
承办检察官认为,吴某录音是出于保护自身权益的无奈之举,没有侵犯张某、杨某的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规定。经审查,录音内容可以作为认定张某和杨某拖欠工资的依据。2023年3月,榕江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同年12月,法院裁定再审该案。
再审期间,杨某辩称已结清工资。吴某立即向检察官求助,并告诉检察官,一审败诉后,他曾用爱人的手机打电话给杨某催要工资,也进行了录音,检察官建议吴某及时将该项证据提交给法院。
2024年9月,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再审判决,责令杨某和张某支付吴某7000元。但收到再审判决书数月后,吴某仍没有收到工资。今年3月,吴某再次向承办检察官求助。经检察官与法官联合向杨某和张某释法说理,杨某于近日向吴某支付了全部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