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版:明镜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有人买氰化钠在河边偷偷炼金
· 从持有到贩卖
· 上班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4月0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上班
王宇

  网上最近有个视频段子,讲的是有人开了一家“假装上班有限公司”,只要花几十块钱,就能在公司待上一整天,感受真实的职场生活,中午还管一顿饭,即便没有工资,也依然有人频繁“应聘上岗”。在江苏南通,也有这么一个人,频繁应聘工作岗位,不在乎工资多少,干上一段时间就消失不见。不过,他可不是为了感受职场生活,而是盯上了老板的“钱袋子”。

  据媒体近日报道,2022年3月左右,钱某到卢某经营的装饰设计公司应聘营销岗位,自称在大公司带过营销团队,卢某遂同意让其一试。但刚到公司没多久,钱某就谎称朋友结婚急需用钱,向卢某提出借3万元周转。后钱某写下借条,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到期后,钱某没有还款,人也消失不见。

  2022年10月,钱某又来到缪某经营的设计公司应聘营销职位。入职后,钱某谎称自己认识某小区物业人员,以帮忙打点关系拓展公司业务为由,骗取缪某3200元。几天后,钱某又以还信用卡为由,再次骗取缪某4000元。此后,钱某不再理会缪某,也不再回公司。

  2023年5月,钱某故伎重施,应聘到李某经营的门窗公司,谎称自己与某小区物业经理相熟,可介绍李某到该小区展示样品、开展活动,骗取李某3000元。之后,钱某再以有事急需用钱、可在该小区灯杆上做广告等理由,骗取李某2700元。后李某无法联系上钱某,报警求助。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除上述事实外,钱某还通过以公司名义在饭店虚假签单等方式,骗取沈某等人6000余元。近期,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别人上班或是为了提升自己,或是为了挣钱生活,而钱某纯粹就是以“应聘上岗”为幌子,骗取公司老板钱财,且一而再,再而三,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落得个身陷囹圄,也是咎由自取。你说,有这么多时间,花这么多心思,为什么不能找个工作踏踏实实挣点钱呢?

  当前,用工日趋多元化,不管是用工单位还是应聘人员,都应提高警惕、多加防范。特别是在签订合同或者往来资金时,要核实身份、留存证据,避免被人以有心算无心,发现情况不对时,更要及时报警求助,以免上当受骗、钱财受损。

  (本期坐堂 王宇)

  

  

  

   本周刊投稿请扫码加入QQ群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