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包头市检察院跨区域对呼和浩特市所属的土默特左旗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2024年10月,包头市检察干警与呼和浩特市检察干警共同走进田间地头调查了解情况。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最高检“探索建立基层院跨地区、跨层级共建互助机制”部署要求,依托蒙西地区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缘相连、商缘相通的区位优势,围绕服务大局发展重点任务和推进检察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检察协作机制,为携手打造法治一体化样板注入了强劲检察动能。
2024年12月,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两地检察机关在前期协作基础上,就持续做实业务互通、案件互评、技术共享、联合培训,提出11个方面21项深化发展举措,为基层跨区域检察协作提质增效。
协同联动构筑坚实生态屏障
刺萼龙葵原产于北美洲,由于该物种严重危害我国农业生态和畜牧业发展,2016年被生态环境部列入第四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
2024年7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反映,称在昆都仑河湿地公园北部发现刺萼龙葵。该院“益鸣昆都仑”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立即进行实地调查,确认昆都仑河湿地公园周边及与乌拉特前旗接壤处均存在大面积的刺萼龙葵。
昆都仑区检察院依托此前与乌拉特前旗检察院会签的《山林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统一行动方案》,迅速向乌拉特前旗检察院通报该线索,并随即开展联合巡查。确定公益侵害事实后,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乌拉特前旗检察院及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参加。经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两地检察机关应依法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加大对刺萼龙葵的综合治理力度,切实保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7月29日,昆都仑区检察院向行政监管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推动行政监管部门投入专项资金,治理刺萼龙葵3000余亩。
同年11月,包头市检察院、昆都仑区检察院邀请当地人大代表、业内专家及行政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刺萼龙葵案进行“回头看”,确认该区域的刺萼龙葵已全部被铲除,同时还在扩散前沿区域和潜在入侵区域科学布设了6个监测点。
协同联动共筑生态屏障的举措远不止于此。近年来,包头市检察院以“益鹿同行”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为引领,多措并举守护流域生态安全。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三地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7个,先后开展巡山、巡河等联合办案、合作交流20余次,共同构筑起一道道坚实的生态屏障。
协作机制助推“减假暂”案件高质效办理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实现刑罚功能、促进罪犯改造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包头市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减假暂”监督案件,依法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2024年7月,包头市检察院驻包头监狱检察人员收到罪犯王某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后及时介入,详细了解其病情和改造情况,与包头监狱同步启动病情诊断、委托社区矫正机构评估等工作。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时,应及时委托检察技术人员对罪犯病情诊断书等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包头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田森鹏介绍说,由于包头市检察院暂不具备技术鉴定条件,该院依托共建协作机制,联系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检察技术人员协助审查相关技术性证据。经审查,确认王某的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条件。最终,包头市检察院全面调查核实后,向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出具了建议依法批准对罪犯王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检察意见书,并被该局采纳。
2025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活动”,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协助对包头地区因患病未收监的罪犯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不仅加大对罪犯的收监力度,还依法保障了患病罪犯的合法权益。
就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两地检察机关还共同开展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包头市检察院对呼和浩特市所属的土默特左旗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重点检查看守所刑罚执行、羁押管理、监管安全等情况,发现的相关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跨区域司法保护合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023年11月,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有5名未成年人参与,情节严重,该院遂依法对5人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马思腾表示,5名犯罪嫌疑人均来自呼和浩特市的一所职业学校,他认为应与校方共同推动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该院经过调查发现,案发前,包头市检察院、稀土高新区检察院联动,与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形成监督合力,为未成年人提供跨区域司法保护。其中,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还针对职业学校学生犯罪问题启动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调查核实程序,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2024年4月,包头市检察院、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完善建议,推动该校全面整改落实。
近年来,包头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一体贯彻“保护、教育、管束”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理念,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此外,包头市检察机关还联合当地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26个,制发“督促监护令”27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4次,持续优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