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是我过得最幸福的一个“年”,因为我终于懂得了父母的不易和良苦用心。我曾经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我的家庭虽然不是很富裕,但是父母用辛勤与汗水为我营造了舒适的生活环境,对此我曾感到很满足,可这份满足不知何时起悄然发生了改变……
上初二那年,我跟班里两名家境殷实的同学成了朋友。看着他们锦衣玉食的生活,我逐渐开始心理不平衡,什么都想跟他们攀比一下。不知不觉间,强烈的“攀比”欲望冲淡了我对学习的兴趣。就在这时,家里要建新房。为了缓解经济压力,爸爸外出打工,妈妈在家附近找活干。爸爸妈妈管我的时间逐渐变少,我开始在放学后和班里几个有钱的同学偷偷到游戏厅去玩,在那里我又认识了几个“社会上的人”,并经常跟他们搅在一起,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老师对我进行了批评和教育,但是,我仍然我行我素,终于在2024年1月扔掉书包不再上学。
辍学后的我整天在外游荡,很快就花光了身上的钱。正发愁时,一个“哥们儿”告诉我只要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别人转一下款,就能获得提成。虽然我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但一想到又可以有钱花了,就没再去多想。就这样,在2024年2月的短短20多天时间里,我按要求帮助“别人”转账10余次,合计5万余元,自己从中获得提成6000余元。
正当我为轻易就能搞到钱而暗自窃喜时,公安民警找到了我。在看守所内我心情无比沉痛,一想到自己犯了法,悔恨的眼泪就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我感觉自己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在空中飘荡。
或许是上天的眷顾,几天后,我见到了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检察官莘晓静,她对我进行了耐心劝导,并带来了父母对我的鼓励:“只要真心悔过,一切都还来得及。”那一刻,我一下子有了改过自新的动力,下决心要重新做回那个好孩子,不再让父母失望。
2024年3月,经过综合考量,检察院对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6个月的考验期。考验期内,检察官为我制定了详细的帮教计划,帮助我重新树立责任意识、学会感恩。2024年9月,帮教结束后,在检察官的帮助下,我又回到了校园。
反思过去,我深刻地意识到,攀比的心理会让我们迷失自我、误入歧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能远离迷途,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