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检察院检察官对社区团购自提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设置自提点是社区团购经营的特有模式,个人或法人通过社区团购平台申请成为“团长”,以“门店”身份入驻成为自提点。消费者在社区团购平台下单后,商品被配送至自提点供消费者自取。社区团购自提点便利了居民生活,也带来一些问题。
2024年4月,市民服务热线收到多条对团购自提点食品贮存卫生条件的投诉举报,引起我们的注意。
经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部分团购自提点确实存在未使用冷藏或冷冻设施贮存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贮存设施未保持卫生清洁、食品与非食品类别混放、食品直接接触地面等卫生隐患。这些情况极易造成食品变质、污染,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社区团购自提点是一种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范的新型经营方式,办好相关案件,首先要做的就是“补课”。我们学习大量政策文件、学术文章及典型案例,充分研讨后认为,社区团购自提点从事食品贮存活动,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从事食品贮存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进行监管。
2024年5月,我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团购自提点处于监管盲区,因数量多、分布广、经营灵活性强等特点导致监管困难等现实问题,建议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法治宣传,有效规范经营者行为。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立即从团购自提点和电商平台两方面着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排查团购自提点198家,要求整改42家。
为保障新业态规范发展,我们还与行政机关、团购平台相关负责人座谈,明确团购平台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负有对自提点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并进行监督的责任,督促平台企业进一步完善巡查考核制度。
2024年底,我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开展团购自提点专项整治“回头看”。在多家社区团购自提点,我们查看了商品保质期、贮存位置和方式、自提点经营环境等,检查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隐患“清零”,百姓安心,作为公共利益守护人的我们也可以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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