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纳雍县检察院办结一起伪造处罚决定书逃避处罚的案件,涉案的三人均被判处刑罚。
李某甲从事运输行业多年,名下有多辆货车,靠着给水泥厂和砖厂拉煤灰维持生意运转。其雇用的驾驶员李某、何某频繁因拉货超载被罚款,李某甲为此苦不堪言。
2023年6月,李某偶然发现李某甲购置的打印机具备打印多种票据的功能,一个铤而走险的念头在他心中产生——用打印机伪造处罚决定书。李某通过扫描提取真实处罚决定书上的文字信息,随后把文字信息转入一款软件里进行排版编辑,一份以假乱真的处罚决定书模板就制作完成了。
李某甲得知此事后,没有及时制止,反而指使李某、何某在后续运输过程中,将提前打印好的假的处罚决定书放在车上,一旦遇到交警检查,就出示假罚单,告知交警已经被处罚过,以此逃避处罚。就这样,李某、何某二人使用假的处罚决定书逃避处罚10余次。
2024年5月29日,何某面对交警检查故技重施,掏出假的处罚决定书,谎称早已被处罚过。然而,交警察觉出字体异样,经仔细核查,发现根本不存在该编号的处罚决定书。
纳雍县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对李某甲、李某、何某三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李某甲、李某、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1000元。
(粟龙羿 陈怀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