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为大力提振消费,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部署了8方面30项重点任务,包括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完善支持政策。
《行动方案》明确,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在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明确,保障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行更高效的消费维权方式。规范网络销售、直播带货领域“全网最低价”等不合理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
《行动方案》强调,有序减少消费限制。推动汽车等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分年限保障“久摇不中”无车家庭购车需求。完善消费配套保障措施。鼓励各级工会将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职工健身、文化体育等消费领域。
《行动方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