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版: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最高检工作报告(之五)
· 让劳动者不忧“薪”不忧“酬”
·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托起“夕阳红”稳稳的幸福
· 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展现“侠之大者”精神
· 司法救助工作彰显人民情怀和司法温度
· 检侨合作机制极具创新性务实性
· 避免“该追责的放纵、不该追责的误伤”
· 不枉不纵,刑事审判监督不断提质增效
· 刑罚执行监督创新实践促质效提升
· 加强对新类型虚假诉讼监督
· 新时代行政检察发展潜力巨大
· 持续释放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效能
· 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3月1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陈友坤代表:
避免“该追责的放纵、不该追责的误伤”
于潇

  

  

  

   陈友坤代表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于潇)“从立案到侦查,每一个细节都要抠到位,这样才能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对于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内容,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陈友坤给予积极评价。

  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8万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6万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1万件次。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02万人、追加起诉5.4万人。加强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全面审查,依法不批捕38.8万人、不起诉40.2万人。

  对这些体现刑事检察工作质效的数据,陈友坤代表很关注。在他看来,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点,决定着是否要启动追诉程序,而侦查则是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的重要环节,这两个环节要是把握不好,检察监督不到位,容易导致“该追责的放纵、不该追责的误伤”,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任。

  “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陈友坤代表认为,有效的法律监督能倒逼侦查机关依法办案,在法治轨道上打击犯罪,从而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公平正义,有法治的获得感。“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就是很好的制度探索,边监督边配合,既打击犯罪又保护人权。”陈友坤代表说。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