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云南省检察机关如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宁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云南省委和您高度重视检察工作,今年1月,您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2月又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您认为,2024年云南检察工作做得怎么样?
王宁:2024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领导下,云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不断巩固全省边境安宁、社会安定、生态安全、经济安稳、人民安康的良好局面,为保障云南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办理的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检察监督案、督促整治金沙江干流岸线流域违建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等2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在今年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充分体现了各方面对检察工作的认可,省委对检察工作是肯定的。
记者:过去一年,云南紧扣“三个定位”,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扎实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您认为云南省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方面的工作成效如何?
王宁:过去一年,云南省检察机关自觉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在服务“三个定位”建设和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上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在守护高水平安全上取得新成效。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全链条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起诉涉诈犯罪8567人,偷越国(边)境、走私、赌博、毒品等跨境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有力维护了边境安全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13040人,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制定工作举措,开展专项治理,涉检信访、涉检重复信访数量同比分别下降24.3%和50%,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上行、外溢。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786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村长”,强化精准普法、“普治结合”,进一步提升了边疆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是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坚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1865人,挽回经济损失2.02亿余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整治趋利性执法,持续清理涉企“挂案”,帮助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390个。依法保障绿色发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深化跨区域“联治”,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立办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86件。紧扣辐射中心建设,建立“双段长+双检察长”工作机制,围绕中老铁路、滇越铁路沿线安全,文物保护等履职尽责。聚焦耕地资源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地理标志保护等强化法律监督,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213人,立办了一批地理标志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督促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问题,开展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助推文旅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上取得新成效。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做实检察为民实事。坚决守护群众身边安全,依法严惩危害生产安全犯罪,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763人,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1699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有力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实现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和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双下降”。切实为特定群体纾困解忧,办理网约车、外卖、快递等新就业群体维权案件8051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以检察之力传递司法温度。
四是在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上取得新成效。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侦查监督、刑事抗诉等工作机制,重点监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提出抗诉208件,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保障了人权。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6531件,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74件。坚持一体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9700件。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办公益诉讼案件5818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深入参与反腐败斗争,对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提起公诉1200人;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案件25人,守牢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记者: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您对云南省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助力目标实现有什么期望和要求?
王宁:“三年上台阶”,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迈好的第一步。希望全省检察机关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履职尽责,用好“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实机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二是进一步服务省委中心工作,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对走私、电诈等跨境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治涉黑恶犯罪,持续抓好命案防控,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为全省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聚焦“十五五”规划编制,在服务我省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和系列三年行动等重要部署中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务实举措保障民族团结、绿色发展、乡村全面振兴、高水平对外开放等中心工作。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动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守护好边疆各族群众的幸福安康。加强特定人群权益保障,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更好维护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惩治力度,强化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大事法律监督,优化司法救助,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成为各族群众实实在在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