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万余件,其中3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广西行政检察亮点举措、典型案例得到《人民日报》、央视等10家中央主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集中采访报道。1人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行政检察工作报告,对全区行政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我们加大对“小过重罚”“重过小罚”“过罚不当”行为的监督力度,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案件303件,促进有关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的一起涉及小微企业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同过不同罚抗诉意见,纠正对涉案企业明显畸重罚款,改判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从货值10倍减轻为货值1倍共计减少170余万元,该案获评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注重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扎实有效推动涉检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共化解涉企行政争议22件。
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民生民利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520件。防城港、钦州、百色、来宾等市检察院开展婚姻登记领域小专项活动,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婚姻法律法规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依法实施。
我们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有效参与社会治理。梧州市检察院对办案中发现的地方性法规与法律相抵触、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不完善等问题针对相关法律提出修法建议,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