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满宁 通讯员刘一菡 游鑫洋)“我现在当上了视频剪辑师,工作很稳定。”近日,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了解到小董的近况。
2024年3月,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小董在网上的求职群里看到一条“安全、简单、提成高,一天就能拿到500元”的信息。小董私信张某后得知,只要将银行卡出租,让资金在账户中“滚一圈”便可获利。尽管心存疑虑,但在张某“只是帮网红主播刷礼物避税”的说辞下,小董与同学小陈帮助张某转移资金4.2万元,获利500元。
拿到钱后,小董和小陈愈发不安,次日便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公安机关随即立案,张某等人相继落网。2024年4月30日,该案被移送至江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以张某为核心的“跑分”团伙帮助电诈犯罪分子转移违法所得累计12万余元。鉴于小董、小陈系初犯、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且悔罪态度良好,江北区检察院于2024年7月初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月,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某等6名被告人十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数额不等罚金。
在案件复盘中,检察官发现小董、小陈的情况在其所在的高校并非个例。“一方面,说明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在预防犯罪和教育环节存在疏漏。”
针对这一问题,江北区检察院于2024年9月向该高校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反诈普法教育,强化日常监管并完善就业指导等。10月底,该高校回函表示已组织辅导员研讨、举办专题讲座,并搭建全方位就业指导平台,让学生不再因法律意识淡薄犯下“糊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