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全面准确贯彻监督法 在人大监督下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
· 最高检印发5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典型案例
· 健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制度机制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 把群众的“心上事”当作“上心事”
· 借力数字化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 牵住“牛鼻子”!以司法责任制牵引高质效办案
· 检察权不让渡、不扩张、不缺位、不越位!
· 法律文书现场接受“体检”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2月1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如何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机关应注意哪些关键点?童建明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回应——
牵住“牛鼻子”!以司法责任制牵引高质效办案
徐日丹

  本报北京2月14日电(记者徐日丹)“‘一取消三不再’不是不要数据,更不是不抓管理,而是要持续优化检察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更好保障高质效办案。”2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进展和成效”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出席新闻发布会深入阐释了最高检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这一新的管理要求。

  “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就是要构建以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体系。”童建明介绍说,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者既各有侧重又有机联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业务管理侧重于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对检察业务、检察工作的趋势、规律、特点等进行研究,加强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案件管理侧重于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实体把关,包括办案组织设置、办案职权划分、办案监督管理等。质量管理侧重于促进办案实体、程序、效果有机统一,既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又包括案件办结后的质量检查与评查。

  童建明指出,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目的是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朝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方向不懈努力。

  “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核心是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每一个高质效案件,既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这就需要发挥不同办案主体、管理主体的职能作用。”童建明强调,检察长、检委会既要负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质量把关,又要加强各项业务工作的宏观质效分析研判,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业务部门和办案检察官,要负起本业务条线和所办案件的质效把关责任。案件管理部门要发挥业务管理的枢纽作用,加强案件统一进出口的把关和流程监控,统筹组织好案件质量检查评查。要通过加强“三个管理”,推动检察办案更加符合司法规律,更加严格依法、理性规范,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

  童建明指出,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抓手是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主线,加强业务质效分析研判,加强办案过程中的审核把关,案件办结后的质量检查评查以及办错案的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同时,把办案质效与检察人员考核、干部评价任用等有机结合起来,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让司法责任制这个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更好地发挥对高质效办案的牵引作用。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