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层层推动 手手相连
· 在全面振兴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 把法律知识唱出来演出来
· 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守护公平正义
· “知心姐姐”直播“开学第一课”
· 宁夏:出台办法抓实“三个管理”
· 企业与员工“双赢”了
· 春到小家暖意融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2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宁夏:出台办法抓实“三个管理”
重点对被评定为优质、瑕疵和不合格等次案件开展质量讲评
单曦玺 杨程鹏

  本报讯(记者单曦玺 通讯员杨程鹏)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出台《宁夏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讲评工作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对检察环节已办结(诉讼程序终结)的案件组织质量评查确定等次后,组织开展讲评、剖析。

  《办法》以“讲问题、补短板、促规范”为目标导向,明确案件质量讲评的总体要求、讲评组织、讲评程序及讲评结果运用,构建全链条案件质量讲评体系。明确业务部门、案管部门组织的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以及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组织的评查均应当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讲评,并重点针对被评定为优质案件、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等次的案件开展质量讲评,着力破解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事实认定不准确、证据审查不到位、法律文书不规范、程序瑕疵等普遍性共性问题。

  《办法》强调,针对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案件承办检察官要撰写自评材料,从办案理念、办案能力等多方面反思问题案件产生的根源,加强反向审视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推动承办检察官压紧压实司法责任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针对问题案件中存在的司法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对相关司法管理责任人提出明确要求,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过去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重在发现问题,这次在原有评查基础上突出对案件质量的讲评,不仅可以针对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找准问题症结强化督促整改,也可以充分发挥优质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自治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