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风娟)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的重要指示,近日,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成立“涉外经济犯罪研究团队”。
据悉,该研究团队由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和地方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具有涉外检察工作经验和能力的人员共同组成,旨在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特点,重点从管辖制度、国际追逃追赃、涉外证据规则等方面开展研究,积极参与涉外经济犯罪检察领域的国际规则制定。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该研究团队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并从办理的涉外经济犯罪案件中总结办案经验,发现重点难点问题,完善涉外经济犯罪案件办案规则,加强针对性研究和对下指导。加强与外事部门沟通协作,增强涉外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合力。加强涉外检察理论研究,更好发挥理论对实践的引领作用。同时,加强涉外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组建经济犯罪检察条线涉外检察人才库,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检察人才。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研究团队已吸收地方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条线44名相关人员加入并开展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