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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2月0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四川:出台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若干措施
全流程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
曹颖频 李霜霜

  本报讯(记者曹颖频 通讯员李霜霜)日前,四川省检察院印发实施《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下称《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若干措施》指出,“三个管理”各有抓手。业务管理以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为抓手,建立纵横会商、综专交替的业务管理模式;案件管理以流程管理为抓手,建立全员参与、权责明晰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以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为抓手,建立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核查、案管部门统筹组织评查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模式。

  《若干措施》明确,要闭环、贯通“三个管理”流程。业务管理的问题整改由案管部门跟踪督办,以检委会会议纪要形式在质效分析会上通报;案件管理常态化开展办案数据真实性治理,切实树牢正确政绩观;质量管理压实检察官、办案部门负责人自查、核查责任,无自查、核查意见的案件不予归档。

  《若干措施》要求,要做实“三个管理”的结果运用,全链条完善司法责任的归属、认定、追究工作机制。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对检察履职的监督管理。对“三个管理”中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由检察长或检察长授权的院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主体。向管理要质效,探索建立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成效与市县两级检察院争先创优相衔接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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