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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2月0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加强司法保护 赓续千年文脉
湖北襄阳:交出高质效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履职答卷
戴小巍 许文娣 尹周航

  

  

  

   2024年3月,南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卧牛寨走访调研。 刘江摄

  襄水汤汤,泽沛其阳。湖北省襄阳市作为荆楚文化发祥地、三国文化之乡和汉水文化核心区,是一座拥有2800余年建城史的历史文化名城。襄阳共有不可移动文物40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9项。

  近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下,襄阳市检察机关坚持立足古城定位和职责使命,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严厉打击涉文物违法犯罪,积极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路径,以检察之力守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根”与“魂”。

  深挖细查

  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2024年11月,襄阳市博物馆(新馆)正式对外开放,各大文物展柜前人头攒动,热闹不已。鲜为人知的是,馆藏的9件国家一级文物刚经历了惊险的“回家之旅”。

  时间回溯至2023年,陈某甲、陈某乙和余某某经过长时间的踩点、策划后,选定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某古墓葬进行打洞盗掘,盗得大小青铜器20件,并将盗洞回填。随后,他们通过李某寻找买家,试图将文物出售,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现场收缴的20件青铜器均为春秋时期文物,其中国家一级文物9件。2024年1月,在取证完成后,该批文物被移交给襄阳市博物馆。

  2024年4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盗掘行为对古墓葬及文物造成的损毁程度尚不能确认,无法确定其对古墓葬及文物造成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影响,因此,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就证据固定、盗掘时间、盗掘次数等要点,及时引导侦查取证;另一方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与公安干警、博物馆勘探人员多次前往实地勘查,对照文物基本资料,确认古墓葬遭到损毁的实际情况。

  因犯罪行为对古墓葬及历史文化保护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失,樊城区检察院在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该案提起公诉的同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人连带赔偿抢救性考古发掘费用7万余元。2024年12月,该案在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介绍,2024年以来,襄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妨害文物管理案件3件,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件3件。为提升涉文物犯罪案件办理质效,襄阳市检察机关通过举办主题文化讲座、组织现场观摩类案庭审等方式,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办案能力。

  多方联动

  汇聚文物保护合力

  “一旦见识到古山寨的美,就不会忍心让它们在风雨岁月中沉寂、消亡。”当亲眼见到“华夏第一山寨”卧牛寨时,南漳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毅感慨道。

  南漳县被称为“中国古山寨文化之乡”。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南漳县内发现了1000多座古山寨,登录在册的有384座,其中6座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座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3年,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启动《襄阳市古山寨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地方立法工作。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便引起巨大社会反响。

  “能否在《条例》中增加检察公益诉讼相关内容?”襄阳市检察院联合南漳县检察院反复探讨,共同拟定相关方案,建议增加“在古山寨及相关设施受到损害时,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内容。立法建议提交后,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经审议,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

  2024年3月,《条例》正式施行。同年9月,南漳县检察院与县法院联合制发古山寨司法保护令,并先后在6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山寨现场挂牌,向社会明确古山寨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违法责任。

  检察守护步履不停,保护的力量日益汇聚壮大。2024年1月,保康县检察院对古建筑中确有损毁情况的及时立案,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并督促乡镇政府与遗址所在村签订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书;3月,枣阳市检察院对一处革命遗址未得到有效保护问题立案调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目前遗址周边已设置临时保护措施,革命文物认定工作已进入田野调查阶段;6月,就鹿门山景区生态环境及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实地调研座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7月,襄阳市检察院与市文化和旅游局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

  一体履职

  全面加强系统保护

  “谁谓长渠千载后,水流犹入故宜城。”唐代诗人胡曾这首《咏史诗·故宜城》里的长渠,又称白起渠,西起南漳县,东至宜城市,相传是战国时期修建的军事水利工程,至今仍灌溉着沿线30余万亩良田。2018年,长渠成功申报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然而,有群众向当地检察机关反映,长渠两岸存在养殖废水直排、居民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入渠污染水质等问题。检察干警实地走访发现,渠内灌溉用水不复往日的澄碧,水利设施也有多处损毁,修缮保护刻不容缓。

  2024年3月,襄阳市检察院决定开展长渠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并向市委作专题汇报。7月,襄阳市召开长渠保护和利用专题工作会,决定将长渠纳入河湖长制考核,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联动协同。

  由于长渠跨越多个行政区域,为增强工作合力、提升监督质效,襄阳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制定长渠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宜城市、南漳县和襄阳高新区检察院办案骨干组成专班,全面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截至目前,襄阳市两级检察院已立案办理案件20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集中清理沿渠道垃圾堆放点72处、封闭排污口4处、挖除私设排污暗管十余米、清除乱搭乱建7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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