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千年古道看新篇
· “蓝卫士”帮忙拎稳“菜篮子”
· “包裹上的二维码不要轻易扫”
· 修复承重墙,推倒邻里“心墙”
· 除夕的特别牵挂
· 案在手,人在岗
· 做优“三个管理”,赋能法律监督
· “静心护老”温暖“夕阳红”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2月0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包裹上的二维码不要轻易扫”
郭树合 张阜昊

  “老板,现在快递驿站的流量大不大?”“春节前后,快递挺多的。”“越是这个时候越容易发生诈骗,把我们的宣传海报贴上,提醒大家多看看。”近日,记者跟随山东省青岛市检察机关干警的脚步,来到一处快递驿站,开展全市公益诉讼案件整改回头看暨现场反诈普法宣传工作。

  记者在快递驿站里看到,分拣工作有条不紊,货架上的待取件整齐码放。“青岛市检察院、青岛市公安局提醒您:警惕包裹外包装上的陷阱,安全守护从不轻信开始!”墙上的提示语格外醒目。

  “这个标语看似简短,却是精心设计的,就是为了一下子吸引取件市民的注意。”崂山区检察院干警向记者介绍。随后,检察干警向周边群众分发了《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居民朋友警惕包裹外包装上的陷阱,切勿轻易扫描陌生二维码。

  “没想到这二维码也有这么多套路,以后可不敢乱扫了!”一个来取件的大妈感慨道。2024年11月,崂山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从辖区快递驿站取出的包裹上粘贴了“扫码送水杯”“扫码领雨伞”“扫码得话费”等二维码,部分群众扫码后遭遇被骗取个人信息和欺诈消费等情况,造成财产损失。

  “扫码诈骗这种情况多发频发,怎样从源头上根治这一问题呢?”经过研判,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作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部门,应当对上述问题进行监管,并采取措施加强源头治理防范。

  2024年11月,青岛市两级检察院一体履职,就该情况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磋商。磋商后,检察机关推动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联合快递驿站的主管单位邮政管理部门,向打印取件码小票的管理系统平台负责公司发布提示函,督促其下架了所有违规商业信息,建立商业信息合法性审核新机制,并在快递驿站的醒目位置增加动态宣传点位,在全市1730个快递小票打印站点上投放反诈宣传标语,截至目前投放总量达1260万张。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