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版:基层采风·讲述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多方查证,锁定销售假冒设备数额
· 发掘并用好基层院建设“源头活水”
· “未检+N”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 人才赋能与典型引领实现双驱共进
· “检察+人大”有机融合确保社区矫正依法规范
· 在“分”的基础上做好“合”的文章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1月2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检察+人大”有机融合确保社区矫正依法规范
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检察长 邢景文

  

  

  

  近年来,我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坚持宽严相济、宽严有度”的法律监督理念融入检察履职,通过构建“检察+人大”有机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做细做实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构建融合监督工作新机制。我院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专班,下设多个小组,邀请人大代表加入,协作开展检察监督工作。以此为基础,我院依托已成熟运行的“桐柏县检察院服务‘全国知名茶乡’建设人大代表联络室”,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与服务“全国知名茶乡”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监督办理相关案件3起。实践中,人大民主监督职能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互动融合,通过不断完善的实体、程序、效率、效果保障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开辟融合监督工作新路径。一是通过协作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提升监督质效。2024年以来,我院检察官与人大代表协同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和专项检察8次,发现管理不规范和轻度违法等问题10余项,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6份,使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通过协作开展涉矫重大事项公开听证工作,切实维护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如社区矫正对象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因无法获准外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导致企业一度濒临破产,百余名工人面临下岗失业。针对该社矫对象是否符合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我院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最终协调相关部门批准该社矫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申请。三是通过召开涉矫难题联席会议,与人大代表共商疑难解决方案。如针对3名社区矫正对象长期在外地工作居住,本县已无住处和亲属的情况,我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联席会议,推动相关部门为这3名社区矫正对象变更矫正执行地,避免脱管漏管。

  明确融合监督推进社会治理新方向。我院联合桐柏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域涉四类轻罪(非法捕捞罪,非法狩猎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背景情况调查,深入了解其犯罪原因,让法治教育做到“因人施教”。鉴于很多社区矫正对象系因法治意识淡薄、不了解法律规定而误入歧途,我院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制定法治教育宣传工作制度,检察官携手人大代表共同开展送法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活动,进一步加固全民懂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根基。我们还联合人大代表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工作,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家庭情况、文化水平为其量身定制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引入社会公益力量打造就业帮扶实践基地。2023年至今,我们已帮助57名社区矫正对象掌握一技之长,解矫后顺利回归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