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某地教育主管部门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题法治报告会,邀请青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结合典型案例作报告。这次报告会的举办,源于该院办理的一起猥亵儿童案件。
2023年12月17日,在潍坊某校外培训机构内,教师范某借学科辅导之机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猥亵。范某到案后拒不承认实施猥亵行为,青州市检察院适时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围绕被害人陈述中的关键细节问题开展侦查工作,注意收集被告人是否有加重处罚情节等相关证据。了解到被害人因为心理创伤出现了自残、自杀行为,该院引导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精神损害情况进行鉴定。
经查,范某涉嫌猥亵犯罪证据充分,造成未成年被害人创伤后应激障碍的严重后果,青州市检察院于2024年5月16日以范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支持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24年8月16日,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禁止其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同时判令范某赔偿被害人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范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4年10月21日,潍坊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办案过程中,青州市检察院全面开展对被害人的救助工作。被害人父母提出转学申请后,该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办理;针对被害人精神创伤后续诊疗费用高昂,其家庭难以负担的情况,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针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遇到的法律适用和证据收集困难,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并为其申请法律援助。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涉案培训机构未取得学科培训相关许可证,还一次性收取了被害人一年的培训费用,而范某也无相关教师资格证。青州市检察院依法调查核实,确认上述情况并非个例,相关职能部门存在怠于履职、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该院与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沟通,发现青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与上位规范存在冲突,导致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主体不清、职责不明。该院据此向青州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
青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组建调查组核实情况,形成《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于2024年11月20日向青州市政府印发,建议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杜绝推诿扯皮,同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后依法报人大常委会监督审查。
“接下来,我院将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理念,对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通过‘人大+检察’监督机制推动整改,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青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春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