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观点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进更实“检察之为”
· 持续以高质效办案引领社会风尚
· 习近平同欧洲理事会主席科斯塔通电话
· 挺膺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1月1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各有侧重,体现在管理对象、目标、原理和手段上相互增益,反映了宏观与微观、系统与节点管理相互关联贯通的新理念,组合形成新时代检察管理的新格局。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进更实“检察之为”
孙军

  

  

  

  在刚刚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强调,要持续优化检察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统筹建立健全宏观业务质效分析、共性业务指导、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制度机制,更好保障高质效办案。切实把检察管理从单纯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既是检察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更是检察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应立足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围绕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检察机关“四个定位”要求,引领法定检察职责必须为,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以更实“检察之为”推进更好“中国之治”。

  检察能力提升离不开科学的检察管理

  检察能力首先体现为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整体,在国家治理、利益保护、关系调整和价值塑造中发挥功能作用。作为个体的检察人员在具体监督办案中的理念、素能和作风方法,能不能体现整体意志,形成组织合力,往往依赖于科学的检察管理。检察机关只有通过符合检察职能定位和发展规律的有效管理,不断传达检察政策导向、修正个体执行偏差,才能实现整体检察能力的聚合和提升。

  科学的检察管理有助于整体实现检察职能定位和检察资源合理调配。在国家法治体系健全、法治指导思想科学、检察定位及其理念愈加清晰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的重心在于通过高质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满足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需求,并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更加匹配,与全社会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期待更加适应。“四大检察”如何进一步形成检察合力,检察人员如何及时更新司法理念、贯彻法治精神、提升检察判断力和预见性等检察素能,都需要通过检察一体化的组织优势和体制构建不断规范提升。检察管理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能够将其他各种生产要素联合起来,是检察服务保障“中国之治”这一过程中的重要纽带,对于提升检察人员个体素能、合理调配检察资源、整体实现检察职能十分重要。

  科学的检察管理有助于引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2024年7月最高检印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从司法办案组织健全、司法办案职权明确、检察权制约监督、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检察权管理机制等方面,明确了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的具体举措路径,其中检察权管理机制作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尤应担负起特有功能。首先,要树立“大管理”理念,构建以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发挥好既有的法定管理、制度体系的价值。其次,检察管理应当以检察机关职能和各类人员职责为依据,围绕业务指导、业务管控、业务评价、外部监督来展开,注重体系化管理思维。最后,检察管理应融汇各类检察制度机制以形成政策合力和融合效应,包括一体管理机制、协同管理机制、案件评查机制、“三个规定”落实机制、检察人员考评机制等等,形成内在管理体系的协同性。

  科学的检察管理有助于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高质效办案是检察机关工作的本职本源,高质效办案不仅仅要求检察办案组织自身秉持正确的司法理念,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案件作出公正的裁断,也需要通过检察管理活动,分析整体案件态势,调整工作重心,监督检察办案组织依法规范办案,促进各项检察职能形成合力,真正实现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难在每一个,检察官由于个体能力的差异、经验阅历的不同,案件审查、诉讼监督和作出司法决断的水平也会存在差异,通过科学的检察管理为办案活动提供相对客观、符合检察规律的一般性要求和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确保具体检察办案活动质效,提升整体办案效能。

  准确把握检察管理本质特征,推动“三个管理”协调统一

  检察管理要紧紧围绕以“检察之为”服务“中国之治”的中心任务,在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的基础上加强改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各有侧重,体现在管理对象、目标、原理和手段上相互增益,反映了宏观与微观、系统与节点管理相互关联贯通的新理念,组合形成新时代检察管理的新格局。检察机关需要进一步从本质上对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进行把握,才能更好运用“三个管理”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业务管理重在把握检察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逻辑,聚焦宏观与动态业务态势分析,侧重于检察政策的预设和导向功能。一是要聚焦法定职责必须为。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责,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价值。通过业务管理,加大对检察工作、检察业务的趋势、规律、特点的分析,深化对“法定职责”的理解,细化“必须为”的评价导向,确保分内之事做实做优,需协同之事主动跨前一步,并在检察实践探索中,通过深化检察改革予以成熟样本支持。二是要强化顶层决策的落实。顶层设计离不开基层的创造性实践,要求通过业务管理提高基层执行能力,引导基层结合区域特色细化落地落实举措,并动态加强效果检视和长效建设。特别是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全局思维,及时掌握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其症结,确定解决的方案。另外,必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相关要求,确保决策效果的及时反馈。三是要紧盯政治、业务、队伍的一体化建设。必须秉持党建业务融合、结合业务抓队伍的基本理念。业务管理就是要努力解决“机械司法”、“封闭检察”、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两张皮”等重点问题,强化检察机关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履职骨干力量在党性淬炼、政治历练、职业训练等方面的业务表征,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智。

  案件管理重在通过司法实证分析,反映治罪治理过程性变化,为国家治理提供依据,为系统内控提供素材。一是要坚持以“案件”为核心。案件管理围绕“案件”开展,与此同时,不同于质量管理中的个案管理,案件管理应当侧重类案的管理,通过司法统计分析,把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作为公共产品进行分析管理,揭示犯罪动态变化,实现治罪与治理有机融合。二是要聚焦检察权运行等重点方面开展案件管理。案件管理应当把握重心重点,聚焦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通过流程管理、实体管理等,将司法责任制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和所有办案主体,同时强化理念、规范引领,加大司法政策贯彻力度、及时纠正不良倾向。三是要加强案件管理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充分运用检察管理“工具箱”,善于运用流程管理方式确保程序公正,善于将各类办案活动要求、办案组织职责嵌入检察办案系统,加强对案件全流程各环节的“闭环管理”、促进各类办案主体履责到位。同时,还要善于运用反向审视等措施,加强透过个案审视条线业务工作中易发多发问题,适时拓展反向审视的适用范围、适用环节。

  质量管理体现个案办案质量的管控,注重在司法办案中贯彻“三个善于”要求,体现立法的原意,符合司法办案规律,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统一。一是要以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为底线要求。“严格依法”是高质效办案的根本所在,具体可以包括依法办案和依法监督两个层面。要以认定事实清楚为办案前提和基础,坚持证据裁判规则,综合运用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不断完善证据发现、收集、审查、运用机制。要充分理解和实践立法原意,成文法具有稳定性,需要综合运用法解释学的原理,善于运用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确定的规则指导办案。二是要坚持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兼顾。严格遵循程序法要求,如程序法定原则、公开原则等。实体正义仍然是检察人员追寻的最终目标,法的规范、评价、教育、指引等各项功能往往需要通过个案正义来实现。三是要在办案中融贯法的精神,倡导法的价值追求。这要求办案主体恪守法治精神,避免机械适用法律的误区,将法治精神倡导的利益衡平、是非评判和价值引领贯穿于司法办案,同时在司法办案中兼顾天理国法人情的实效导向,通过办案提升调节社会关系、调和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能力。

  与此同时,“三个管理”彼此关联、相互贯通。首先,“三个管理”统一于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的检察履职基本要求,是后者在检察管理领域的具体运用,更加注重基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检察发展规律,全面反映检察业务以及具体监督办案工作的状况,并从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综合评析。其次,质量管理是贯穿“三个管理”的底层逻辑和生命线,脱离质量管理的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将导致数据异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的基础在于确保案件质量,最终也通过案件质量提升来体现和展现。再次,业务管理和案件管理为质量管理提供理念和规范引导,业务管理通过分析一个时期、一个领域的办案情况,从贯彻宏观政策的角度,提出办案理念、思路上的引导,案件管理则从司法实证分析出发,为治罪与治理相融合提供司法实践素材,为类案办理提供价值和规范指引。

  发挥好“三个管理”协同作用,推动检察能力转型发展

  检察管理的本质和目标决定了检察管理的效能主要看是否按照检察工作规律,并紧紧把握检察机关“四个定位”,因应客观现实变化而随之调适,这种适应和变化的过程实际就是以检察管理现代化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而更有力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

  聚焦检察政策与国家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更好实现法治中国建设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更高要求。一是要强化检察工作的政治引领。检察政策和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本质上就是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全流程各环节的绝对领导,并在各项检察政策的制定、执行等方面予以全面落实。要坚持系统思维和目标导向,加强对宏观政策的全面理解和掌握,深入推进政治与业务融合,将检察政策的制定置于国家宏观政策中予以考量和效果预判,确保检察政策和顶层设计科学化。二是要满足检察实践鲜活性多样化需要。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既要不折不扣地全面执行好宏观政策的要求,又要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和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落实。在“三个管理”过程中,尤其注重结合检察机关“四个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于不同层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不同检察职能的具体特点,以防止管理“一刀切”。三是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具有更高的期望和要求,通过“三个管理”促进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实做好一老一少司法保护、民事虚假诉讼治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相关工作,不断强化民生检察的“显示度”。

  聚焦法律监督根本属性,更好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三个管理”要紧密围绕加强法律监督、推动法治现代化、促进法治文明协同发力。一是要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构建良好外部支持体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与法治督察、执法督查协作,争取人大对于检察机关新职能、新领域立法支持,加强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二是要持续融入现代法治文明理念,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的法治思想,检察工作要善于把植根于中华大地和文化基因中的优秀法治思想、制度理性与检察工作现代化转型发展,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并借鉴吸收世界各国法治建设的合理元素,不断推动检察理念更新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是要加强检察机关深度参与社会治理。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法治进学校企业社区等延伸工作,促进法治化社会治理水平,营造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聚焦深化检察改革,着力推进人民检察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一是要注重检察管理为检察改革赋能增效。坚持检察管理鲜明导向,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人民检察的人民属性。坚持体系性建构,围绕“四大检察”主体架构,在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等方面形成完备的知识体系。坚持原创性导向,植根中国检察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批判吸收借鉴世界法治实践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检察知识体系。二是注重检察管理为检察文化培育赋能增效。注重文化润检,是检察管理中价值观引领的高层次要求,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激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为检察机关在推进自身建设的过程中提供强大的自驱力,特别是善于运用优秀案事例、优秀检察官事迹等先进引领,注重通过管理挖掘价值追求、精神引领的核心元素,为检察工作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三是善于运用现代科技力量提升检察管理科学性。要高度重视数字赋能检察业务和检察管理。数字检察是人民检察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随着检察业务办案大数据的积累和技术运用的深入,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有了更大更便捷的平台,数字赋能检察决策、组织动员、执行反馈、资源调配的优势和效能必将进一步呈现。

  (作者为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